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是一部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于2007年8月30日通过,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并于2015年4月24日修订的法律。该法确立了“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方针,规定了政府在政策支持、公平就业、就业服务和管理、职业教育和培训、就业援助等方面的职责。法律共九章69条,旨在促进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相协调,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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