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新民,男,汉族,1955年9月出生,甘肃正宁县人。现任陇东学院继续教育学院院长,庆阳市哲学学会会长,庆阳市民间文艺家协会副主席。
1975年5月参加工作,1983年7月毕业于西北师范大学政治系。1985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7年10月晋升讲师职称。1988年1月至1989年8月任庆阳师专思想政治教育教研室主任(正科),1989年8月至1991年12月任庆阳师专党委宣传部副部长(副处,主持工作),1992年1月至1994年7月任庆阳师专党委办公室副主任(副处,主持工作),1994年7月至2003年7月任庆阳师专、陇东学院党委办公室主任。1995年晋升副教授职称。2003年7月至2006年7月任陇东学院学报编辑部主任,《陇东学院学报》主编,2003年12月晋升教授职称。 从事中国古代哲学和中国传统文化的教学和研究,曾在《陕西师范大学学报》、《兰州大学学报》、《甘肃社会科学》等期刊发表中国哲学论文三十余篇,其研究成果曾获甘肃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等奖项,并完成甘肃省社科规划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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