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赖保护

信赖保护

信赖保护原则是民法术语,旨在保障基于诚实信用原则产生的合理信赖利益。其核心法理在于通过风险分配平衡当事人权益,典型体现于《民法典》第500条第3项(诚信磋商义务)和第495条(预约合同规则)中 。该原则在缔约过失责任、保理合同等领域有具体应用,如保护善意保理人对债权存在的信赖 ,或优先保护商品房消费者对交房请求权的合理期待 。同时,该原则与行政法中的信赖保护制度具有法理同源性,均强调行为可预测性与权益补偿的平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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