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常用的金融衍生工具有哪些?

最常用的金融衍生工具有哪些?

衍生工具,是一种衍生类合约,是指在一定的原生工具或基础性工具之上派生出来的金融工具。在衍生工具中,在未来买入合约标的资产(或者有买入合约标的资产权利)的一方称为多头;在未来卖出合约标的资产(或者有卖出合约标的资产权利)的一方称为空头。

在衍生工具的交易中,交易双方中某一方违约的风险就是交易对手风险。履约保函是第三方(通常是保险公司)开具的当某一方违约时保证偿付的保单。另外,抵押品也能保护交易双方免受违约带来的损失。

与股票、债券等金融工具有所不同,衍生工具具有联动性、跨期性、杠杆性、不确定性或高风险性4个显著的特点。

一般而言,衍生工具常见的分类方式有4种:按合约标的资产的种类分类、按合约特点分类、按交易场所分类、按产品形态分类。按合约特点分类,衍生工具分为基础性衍生工具/模块和结构化金融衍生工具。其中,基础性衍生工具/模块又包括期货合约、期权合约、远期合约和互换合约4种。结构化产品即结构化金融衍生工具,不属于基础性衍生工具模块。

远期合约是指交易双方约定在未来的某一确定的时间,按约定的价格买入或卖出一定数量的某种合约标的资产的合约。

(1)远期合约是一种最简单的衍生品合约,是为了满足规避现货交易未来价格波动风险的需要而产生的。

(2)远期合约是一种非标准化的合约,即远期合约一般不在交易所进行交易,而是在金融机构之间或金融机构与客户之间通过谈判后签署的。

(3)合约标的资产通常为大宗商品和农产品,以及外汇和利率等金融工具。金融远期合约主要包括远期利率合约、远期外汇合约和远期股票合约。

(4)远期合约通常用实物交割,已经签订的远期合约也可以在场外市场交易。

远期合约的优缺点:

远期价格是指远期市场为当前交易的一个远期合约提供的交割价格,它使得远期合约的当前价值为零。远期价格属于理论价格,与远期合约在实际交易中形成的实际价格(即双方签约时要确定的交割价格)并不一定相等。一旦理论价格与实际价格不相等,就会出现套利机会。

两种情况下的套利都会导致一种结果,即:远期价格=实际价格。

期货合约,是指交易双方签署的在未来某个确定的时间按确定的价格买入或卖出某项合约标的资产的合约。它在交易所中交易,一般用现金进行结算。远期和期货合约有共同的特点:买方和卖方的盈利与亏损的机会均等,该交易的预期价值为零;市场价格是对合同双方都有利的价格。

期货的种类:

1.商品期货

商品期货是最早产生的期货合约,其标的资产为实物商品。按照实物商品的种类不同,商品期货可分为农产品期货、金属期货和与能源期货3种。

2.金融期货

随着布雷顿森林体系的解体,金融期货开始被普遍使用。金融期货主要包括货币期货、利率期货、股票指数期货和股票期货4种,其中,率先出现的是外汇期货。20世纪90年代之后,在国际期货市场上,金融期货成为交易的主要品种;在欧洲和亚洲市场,金融期货交易已经占据了市场份额的大部分。

3.新型期货品种

近年来,不少交易所又陆续推出更多新型的期货品种,如房地产价格指数期货、通货膨胀指数期货等。

在签署一份新的期货合约时,期货交易所详细地规定了合约的确切条款,这些条款构成期货合约的要素,包括期货品种、交易单位、最小变动单位、价格波动限制和最后交易日等。

沪深300指数期货合约要素:

沪深300指数期货投资者买卖需要缴纳的保证金计算公式:300×价格×期货公司收取的保证金

期货市场的交易制度包括:结算制度、价格报告制度、保证金制度、盯市制度、对冲平仓制度和交割制度等。

盯市又称为“逐日结算”,是期货交易的最大特征,是指在每个营业日的交易停止以后,成交的经纪人之间不直接进行现金结算,而是将所有结算事务都交由结算机构办理。后者依据结算价进行结算,结算价即每个营业日的收盘前30秒或60秒内成交的所有交易的价格平均数;或者可以直接采用期货收盘价进行结算。结算机构在每个交易日为其会员公司的账户轧出盈亏。假如经盯市后某会员的账户余额降至维持保证金水平以下,他必须立即追加保证金;反之,在盈利的情况下会员公司则可随时提取超额部分。盯市是为了避免因发生违约而导致另一方当事人蒙受巨大损失而设计的,其作用在于使期货合约每天得到结算,它使得期货合约的价格在每个营业日末回到零。实际上,除了交易所结算机构与会员经纪人之间在每个营业日末作上述结算之外,一般客户在期货经纪人处开立的保证金账户也按此方法办理盯市。

保证金制度,是指在期货交易中,任何交易者必须按其所买入或者卖出期货合约价值的一定比例交纳资金,作为履行期货合约的保证,并视价格确定是否追加资金,然后才能参与期货合约的买卖。期货交易设定保证金是为了维护交易的安全性,防止期货交易者因期货价格波动不能履行支付义务而给期货经纪商或结算公司造成损失。保证金比例通常在5%~10%。比率过高会增加交易者的成本,影响期货市场的流动性;过低则会增加市场风险。

交易所必须兼顾安全性及流动性,参考以往价格波动及市场风险状况来决定各期货合约的最低保证金标准来设定各期货合约保证金标准。国际上各期货交易所保证金分为初始保证金和维持保证金。

(1)初始保证金是初次合约成交时应交纳的保证金,相当于我国的交易保证金或保证金。

(2)维持保证金是在价格朝买入合约不利方向变动时,初始保证金除去用于弥补亏损外,剩下的余额须达到的最低水平。

一旦保证金账户中的余额低于维持保证金水平,交易所应通知客户追加保证金。追加后的保证金水平应达到初始保证金标准。若客户不及时存入追加保证金,则经纪人将予以强行平仓。

期货交易中的头寸是指多头或空头。

对冲平仓是指若持仓者在到期日之前改变已有的头寸,在市场上买卖与自己合约品种、数量相同但方向相反的期货的行为。

期货交易平仓的方式有两种:对冲和交割,交割又分为实物交割和现金结算两种形式。如果合约在到期日没有对冲,则一般是交割实物商品的,若不方便或不可能进行实物交割,则以现金结算。

交易者进行期货交易的目的有两种——套期保值和投机,这就决定了期货交易是一种不以实物商品的交割为目的的交易。期货交易中最后进行实物交割的比例一般只有1%~3%,绝大多数的期货交易者都以对冲平仓的方式了结交易。

一般来说,期货市场的基本功能包括风险管理功能、价格发现功能和投机功能。

20世纪90年代,我国的商品期货市场开始出现。2006年9月,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正式成立。2010年4月,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推出沪深300指数期货。2013年9月6日,首批3个5年期国债期货合约正式在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推出,国债期货对债券市场定价和避险具有关键作用。目前,我国的各类期货市场处于高速发展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