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西省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是江西省根据教育部要求制定的高校招生法规,明确要求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该规定包含十二个章节,明确全省实行网上报名制度,设置全国统考、'三校生'统考两类考试形式,并统一组织艺术、体育等专业测试 。
报名新增两类禁止对象:非应届毕业年份违规参考的应届生和作弊情节严重考生。考试科目按文理分类设置,实施网上评卷。志愿填报采用分阶段网上提交方式,密码在高考最后一科结束后由监考员发放,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实行网上征集志愿。录取分五个批次,首次在第一批本科推行平行志愿投档(可填报4所院校),取消传统二志愿设置 。一本录取控制分数线涵盖南昌大学等6所省内院校计划数,投档按总分排序执行 。考生可享受学科竞赛、少数民族聚居地等加分政策。录取工作实施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机制,违规考生将被取消成绩,工作人员违规将面临行政处罚或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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