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简单的说,上帝的观念是一个完满的观念,完满的观念的原因不可能是不完满的,所以完满的观念必然有一个完满的存在作为它的原因,恶魔的观念不是完满的观念,自然也就不需要一个完满的存在作为它的原因。就像上面的知友说的那样。
然而,这么说大家还是会不懂。
私以为第三沉思中最重要的概念,不是上帝,而是原因。
搞清楚笛卡尔的原因概念,是搞清楚上帝存在的证明的关键。
然而,在第三沉思里,笛卡尔自己对原因的表述只有一句话,“通过自然之光,(我们知道)这一点是很明显的:在效力和总体因中至少包含着与其结果中相同多的实在性。”(Med.III.14:AT VII 40)这句话里全是没有澄清的概念,什么是效力和总体因,什么是实在性?原因和结果到底是什么关系?笛卡尔在这句话中包含了太多经院哲学的讨论和他自己对经院哲学原因概念 的改造,这使得我们现代人,几乎完全不能理解这句话的意思。然而,这条因果原理就是他证明上帝存在的依据。所以,读不懂第三沉思,是正常的。
我回答过几个关于笛卡尔原因概念的题目了,但是我自己都不满意,因为这个问题不是一段话两段话就能说清的。目前关于早期现代原因概念的哲学史考察最好的著作,是Causa sive ratio: la raison de la cause, de Suarez à Leibniz,Vincent Carraud, PUF, 2002(没错,我又在吹我导,不过这个最好不是我说的,是很多人吹的),读完了这本书,笛卡尔的原因概念到底怎么来的,为什么会这样,他自己又是怎么把经院哲学的原因概念和自己的机械论结合的,笛卡尔之后的莱布尼茨为什么提出充足理由律这种东西,我们就可以知道的一清二楚。
然而,有些小伙伴不会法语,我记得Pasnau写过一本Metaphysical Themes: 1274-1671, Oxford: Clarendon Press, 2011.里面有专门讨论“原因”这个概念。虽然写的略简略,但其脉络是比较清晰的。
至于我自己为什么不直接给出答案,我表示我自己还没有这么强的总结能力。知乎回答区太小,我写不下。
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