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疫情防控背景下,室内空气评价的国标更新版《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 18883-2022)在今年7月正式出台,历经20年以来的实施修订,将从2023年2月1日起正式实施,归口单位为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刚刚公开的新版标准颇有看点,与2020年公开的标准报批稿有进一步调整,新国标对于室内环境质量的评价和营造均具有重要的意义,对居住环境下的人群健康有重要影响。
新增细颗粒物PM2.5、三氯乙烯、四氯乙烯共3项化学性指标及要求,具体规定如下:
新增指标中,细微颗粒物PM2.5虽已被广泛认同熟悉,但确是首次明确列入的室内污染物,其限值50μg/m3,也小于室外环境PM2.5(75μg/m3)要求,可见标准对室内PM2.5的防控有挑战,且意义重大。本次室内PM2.5限值,对应于WHO环境空气短期暴露标准的第2步过度目标,但与明确的标准限值15μg/m3仍有差距。
新入选的三氯乙烯(TCE)污染物,一项风险评估研究中认为,三氯乙烯的最重要的接触途径是水摄入、淋浴时皮肤吸收和呼吸室内空气。它可以从地表水中快速挥发,如通过淋浴或使用洗衣机和洗碗机的污染水分挥发,可能是室内暴露的一个来源。使用者可能会通过使用木材污渍、清漆、饰面、润滑剂、粘合剂、打字机校正液、脱漆剂和某些清洁剂(其中TCE用作溶剂)而接触到TCE。使用这些产品可能会导致室内空气浓度在背景下升高,但由于预计这些产品会间歇性使用,而不是持续使用,短期和长期平均浓度都可能是可变的。
四氯乙烯最常见的是干洗衣物引发的气体污染。据调查我国90%以上、全球80%以上的干洗店将四氯乙烯作为干洗剂的主要成分。干洗店的工人被发现通过呼出自己的呼吸成为家中四氯乙烯的来源。干洗衣服也可能是家中四氯乙烯的来源。干洗设施和附近家庭或设施中的空气可能含有较高浓度的四氯乙烯。
关于上述污染物的健康效应,可以参考朱博说空气:我国新版室内空气标准将增加PM2.5等3参数指标。
本次调整了5项化学性指标(二氧化氮、二氧化碳、甲醛、苯、可吸入颗粒物)、1项生物性指标(细菌总数)和1项放射性指标(氡)要求,具体变化如下表。
如上表结果,所有变更参数指标限值要求均更严格(注:二氧化碳限值虽未调整,但是要求由“日平均值”修改为“1h平均值”。)
结语
新更新的国标GB/T 18883标准将原有的19项指标,增加为22项。变更7项指标均收严。除此之外,还修改了一些正文和附录内容。如对空气测评采样要求等。
这些内容更新,反映了对室内环境更高质量的要求,也进一步满足对人居环境的健康需求,同时也对室内环境管理与保障带来新的机遇与挑战。
参考文献
1. 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 18883-20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