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天,一个国内的朋友看我一些衣服都有个相同的logo —— MSU,他问我到底是什么意思,是表示Miss U吗?听到这个久违的词的时候,我愣了一下,忽然发现有些记忆好像被唤醒了,连空气开始干燥而寒冷起来。
M.S.U,这三个字母在我的内心深处,坚持而顽固,他们就像一个神经中枢里的定位系统,牢牢的指向那千里之外的地方。我告诉他,对,这就是 miss you 的缩写,你以后和美国人聊天发短信啊,尽管用。
MSU所在的城市名为兰辛。1847年,为了更好的防御当时驻扎于加拿大温莎的敌对英军,同时为了发展密西根州的西部地区,州政府决定从底特律搬迁至兰辛。城区里基本没有高楼大厦,房屋排布稀疏但工整,多为新古典主义风格建筑和红砖建筑,是标准的美国小城混搭。时至今日,这座城市在后工业化时代逐渐落伍,以至于我们长期称之为村,而不是市。举个例子,以我住的小区为圆心,方圆五迈以内均是荒野森林,pokemon go的补给站数目为五,不像纽约,十步一个。
MSU在兰辛市的东边,面积很大。东兰辛最高的建筑是我们一宿舍楼,十二层,你要是视力好,放眼望去都能俯视整所大学。我有一朋友住在顶层住了两年,我说他这是住在离东兰辛天空最近的地方,他告诉我,他在那里活出了一种高处不胜寒的寂寞。
大一的时候学校会强制住校。我住的公寓的名字叫麦当劳,室友是个美国人,叫Adam,我给他取个绰号叫老A。他学的是最难的会计,大三进入四大实习,大学四年的GPA达到了变态的3.98。来美国前,我好不容易弄懂了橄榄球、棒球、美漫和星球大战,结果老A只喜欢冰球、一个米其林厨师的做菜节目,以及唐顿庄园。好在我们还有一个共同点,我们都还喜欢姑娘。我曾经问老A,对于你们美国人而言,姑娘是长相重要还是身材重要?我本以为一心读书的他不懂女人,结果这次他连想都不想就回答我,dude,甭管长相和身材,the hole is everything。 他告诉我,他唯一的一次考试失误就是失误在了女人身上——他当时的女朋友在他考final的前夜,逼着他来了四发。
听完他的回答,我当真菊花一紧。我不知道是什么样的hole能够如此支配一个学霸,但我他妈下面也有个hole,上帝保佑,它不会成为你的everything。老A神秘的笑笑说,你放心,我不会的。不是因为我不是gay,而是你没有那种fat ass,你知道吧,就是你看到的美国女明星的那种fat ass,我只钟意fat ass。
原来如此!我松了口气。在这个hole is everything 的国度,我由衷的感谢JLo和Beyonce,卡戴珊和麻辣鸡。是你们用屁股,潜移默化地影响了一个男屌丝的观念;是你们用屁股,拯救了我的屁股;是你们用屁股,维护了中美关系大和谐。
打住,打住,我室友说。第一,这些追求丰盈美的明星多多少少都有黑人、中美洲人或者西班牙裔的血统,他们的骨架子天生就偏大;第二,现代女性对于性感的理解不是基于要满足男人,而是在于满足自己。第三,你真以为她们要翘臀是为了吸引我这种男粉丝吗?错了,那是在用doggy style的时候,被老公打的。
我说放你娘的屁,光打能有啥用?在我的故乡成都,有项青少年特别钟爱的活动叫阿鲁巴。从小学到高中,我们互相锻炼小兄弟得有十二年,可是十二年下来,也没见自己长了多少啊。老A笑了笑说,呵呵,我不懂你们神秘的东方文化,不过也许,那就是你们比我们小的原因。
好吧,anyway,总而言之美国姑娘们的臀部普遍要比中国姑娘们丰满,并且更过分的是,她们还要穿leggings来衬托这种丰满。在我看来,leggings是种介于丝袜和紧身裤之间的产物——保暖、弹性、黑色。唯一的区别是,leggings没包住脚,丝袜没包住臀。我曾试图从这个区别入手,来探讨中美两国青年女性之间的文化差异,最后也无疾而终。不过我发现,美国姑娘钟爱leggings,如同中国大妈钟爱秋裤,一年四季除了夏天,其余时间都给老娘穿上。老美上课从来没有留堂的习惯,不管教授讲没讲完,到点就走。每次时间一到,我还没记好笔记,前后左右穿着leggings的少女们就纷纷站起来,紧身裤袜勾勒出惊心动魄的曲线,后浪推着前浪,浩浩汤汤,横无际涯。在这黑色浪潮的围剿下,我无处可逃,干脆两眼一闭,祈祷她们别把我拍死在沙滩上。
美国人就是这样,穿衣服向来不看温度,只看月份。四月份的倒春寒,能让气温从二十度瞬间降到了五六度。可是美国人民似乎毫无察觉,依旧穿着昨天的T恤短裤,在寒风中骑单车玩滑板,抬头挺胸昂首阔步,高喊着美利坚合众国万岁以及川普下岗。这时河畔的鸭子打了个寒噤,心想冷死你们这帮傻逼。
在密歇根,几乎就只有夏天和冬天两个季节。这里秋天很短,大约是从十月底到十一月初。那时,由北向南,所有的树要在这30天里完成一次从绿到红到无的转变。整块土地,在进入为期五个月的冬季前,把积攒了那么久的苍翠碧绿付之一炬,全都狠狠的烧了起来。山间的森林树木不再静止,他们如同点燃的火把,升腾起巨大的滚动的火焰,在生命的节点肆意狂欢,直至燃烧殆尽。河流溪水也被晕染上了漫山遍野的红色 —— 从玫瑰的品红到血色的殷红再到葡萄酒般的酡红,宛如血液在土地隆起的脉搏里汩汩涌动,然后他们相互盘旋、交织、撞击、炸裂、沸腾,最后逶迤到了天际。那是比春天更旺盛的生命力,一切的一切都被宣泄了出来,灼热的火光面露狰狞张牙舞爪,烫的每一个观众眼睛生疼。
到了十一月末,雪就开始下下来了。最后的几只大雁,先是低飞,而后翱翔过远方的长空,点缀着寂静灰漠的黄昏。冬令时开始了,黑夜变长,白昼变短。落叶和枯草慢慢的回归大地,堕入轮回。能活着的植物,无不呈现出一种坚硬的铁黑色,在一片萧条中,遥遥的指着苍穹,等待初雪的降临。成都一年最多下一两次雪,那雪沾手即化,全都积不起来。从小到大算起来,老天爷欠了我二十年雪,而密歇根的冬天,让我想起一个词叫雪债雪偿。这里的雪从来都不会温柔,密密麻麻的雪片,在冬日阳光映射下,犹如亿万振翅的饥蝗,争先恐后地向大地袭来,无孔不入,防不胜防。街道上的行车车速平均二十五迈,车后轮卷起地上积雪,脏了一屁股雪泥。若是刮风,那雪就不再是蝗虫了,而是成了砂砾,成了石子。它们狠狠的砸向车窗,在玻璃上和耳膜上划拉出嘶嘶的悲鸣,夹杂着雪沫子的狂风宛如浓雾般遮天蔽日,那样子像极了电影里的寂静岭。
当第一个春雷在惊蛰那天炸响,熬了五个月的寒冬过去了,整个世界终于柔软了下来。冰雪消融,grand river的水位暴涨,淹没过岸旁的梧桐,野鸭甚至在游到了草坪上啄食。天空开始恢复了清亮的蓝色,雪白的云翳如马蹄莲般旋转着绽开,地平线的尽头正擦过一只北归大雁的尾羽。清晨还是会有一些霜冻,可一到太阳初升便融化了,新草的尖儿坠着露珠,盈盈的盛着整片春光。
密歇根的夏天大致从五月份开始。这里的夏天不热,可是由于云很少,紫外线照样天天射的你满地找牙。五大湖之一的密歇根湖是那时极佳的去处。她的湖面同大海一般一望无垠,而在湖光和天色相接的远方,分界线开始模糊,因为二者都蓝到了极致。阳光洒在明亮的湖面,洒在沿岸金绿色的凤仙花丛以及一些羊齿植物,也燃炙着远方的帆船,万物笼罩在一片神圣的静谧中。我总是觉得那里的空气里弥漫着一股煮糊的焦糖和草药混杂的气味,一开始有点苦涩不好闻,久了之后又给人一种悠远缥缈,若即若离的感觉。这时,租一艘小艇游湖,或是坐在秋千上看一场沙滩排球,或是看着金发碧眼的小孩子们堆砌着沙雕城堡,一点一点虚度完一下午的时光。晚餐一定要找一家湖边的西餐吃海鲜,我记得我还在那里闹了一个笑话,点菜的时候没有分清mussel 和 muscle。然后挨到太阳落山的那一刻,再散步到湖边的灯塔,让鞋子再一次被沙滩弄脏。看着最后的万里光芒缓缓消散于天际,犹如凤凰敛羽,那时的湖面仿佛镶了一抹金粉色,瑰丽得异常。也许是因为到了傍晚,海陆风成了陆海风,空气里那股奇怪的气味也不见了,只剩下淡淡的湖水腥味。一阵莫名的怅然若失突然袭来,不知是因为那个消散的味道,还是因为即将离开。我抬起头,天上有颗流星飘落,滑过渐渐变暗的天幕,坠落到无名的仲夏夜之梦。
“那就是大麻的味道啊,你个白痴。”
在我叨逼叨逼了那个奇怪的味道一天了之后,老A一边刷牙,一边满嘴冒泡地打破了我的怅然若失。
Damn,我极度无语,心想小鬼子当时问你你怎么不告诉我,害得我狂吸一波二手麻。于是我用最最标准的成都话对着他说了一句,我日尼玛。
美国人是一个高兴的民族,或者说,是一个喜欢高兴的民族。大麻、酒精和橄榄球,就是时时刻刻扎在心头的肾上腺素针管。我有的时候真的不明白,他们怎么就这么嗨,无论是final的前夜,是在川普当选的夜里,是在爱国者队完成大逆转时,无论故事的起因是高兴的或是不高兴的,最后结局都会变得高兴的。所有人加入到一场莫名的狂欢里面,然后尽力地叫着笑着,仿佛明天就会海枯石烂,末日来临。
今天MSU 橄榄球大胜,老A很高兴,提出来要去Rick's喝一杯。美国有许多像老A一样的人,可能他们的前半生都待在一座城市里,所以他们对当地的球队有一种特别的感情。他们觉得爱这支队伍,好像就能代表他们爱这座城市,爱这块土地。橄榄球不同于其它运动,这里没有所谓的友谊第一比赛第二,上来就是主场球迷怒吼操翻你们队你们学校你们州。老A看的比赛多,基本上校管弦乐队的前奏一起就知道接下来该喊什么。我总结了一下:一个quarter开球前一般是喊“go state”;第一个down进攻的时候,所有人都会发出“wuuu”的声音;倘若进攻失败,第二个down的时候大家还得一边“wuuu”一边把钥匙掏出来摇以此增加气势。中间换人,大家还会大喊“first down bitch”,“fuck xxx,let's go state”之类的口号。若是比赛赢了某个强队,或者学校的宿敌OSU和UM,老美们就要开始狂了。记得有一年我们打进rose bowl,全校狂欢,一群美国大哥脑子一抽就在大街上把一个沙发点了,结果警察出动,一口气抓了六个。
Rick's 是离学校最近最火的club,从十一点开到凌晨两点,进去后没多久老A就不见了。我要了一杯rum coke,在角落里找了个座儿,欣赏起这一场异国的盛宴:姑娘们高兴到要把裙子脱掉,帅哥们高兴到要把上衣撩起,在拼命闪烁的灯光下极其耀眼。这个时候,美国人民终于团结一心,不分肤色,不分性别,不分年龄,所有人都高兴起来,最后高兴得我也跟着一块儿高兴了。
我第一次发现东兰辛的晚上居然有这么多人,一个普通的club也能挤得人头攒动。老A舞跳的骚,我让他教我,他说这玩意儿都是喝多了就会了,然后非要给我再买一杯。我说我杯里的还没喝完呢,他摊摊手,然后说了一句四川话的我日尼玛,消失在了人群里。
这时我从喧哗中捕捉到自己的手机铃声,原来是我妈给我发的微信。她说我的一个远房表哥最近又被一个某个大学录取了,我的一个远房表姐进入了一个猎头公司,最后让我记得抓紧时间学习。这是我妈的惯用伎俩。就像福贵说的:“我怕牛知道只有自己在耕田,就多叫出几个名字去骗它,它听到还有别的牛也在耕田,就不会不高兴,耕田也就起劲啦。” 我打算假装睡了,明早再回微信,但也兴致全无了。我给老A发了个短信说我先撤了,接着干了最后一口酒,正要起身,忽然一个白人姑娘倒在我的背上,我赶忙扶她坐稳,然后独自上楼离开。
东兰辛的夜晚总是那么冷,穿堂风刺骨。暗紫色的天空下亮着些许霓虹招牌,低矮的建筑波云诡谲,配上不时传出一两声尖叫大笑,想起看过的那些美国B级恐怖片,竟然有些妖冶的感觉。我回过头,看着橱窗玻璃上自己的变形的脸,club门口排队的重重人影,镀镍门把手上低哑的锈迹,一根被无数只脚踩过的烟头,一张收据单沿着马路牙随风起落,飘向远方。我曾看过一个采访,贾樟柯说,国外的文艺复兴切断了人和神的联系,这导致人们把大量的目光投向彼此,而忘记了看向远方。但是贾导演,我没喝多,我他妈现在就在看向远方,远方真的什么都没有,那里漆黑一片,除了一个Spartan 头像的招牌还在莹莹地闪烁着绿光。一时间我忽然想起了书里的那个Great Gatsby。不知道此刻是否有人同他一样,把一生的信念寄托在某盏“绿灯”上,那个近在咫尺,却又在我们眼前渐渐远去的极乐未来。
“我们追不上他,不过没关系。明天我们会跑的更快,把胳膊伸得更远,准备迎接一个美好的早晨。于是我们奋力前行,逆流而上的小舟,不停地倒退,进入过去。”
“It eluded us then, but that’s no matter — tomorrow we will run faster, stretch out our arms farther. . . . And one fine morning ——So we beat on, boats against the current, borne back ceaselessly into the past.”
Go green.
Go whit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