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摘录)
国发〔1978〕104号
申报人准备好身份证、户口本、照片及申报退休的相关材料
申请人向所在单位、申报,企业存在的去企业、失业人员去辖区就业局申报
企业、就业局向当地人社部门申报
合格后、档案转入当地社保局、社保局负责核定待遇
等待社保局通知。社保局会通知办卡,按手印。手续都办好以后,次月领取待遇。
申报退休人员应在生日提前一个月申报退休,以免影响待遇
原始人事档案不允许涂改,以免影响退休审批
申报时个人的联系方式一定要填写准确,保证办手续过程中能联系到,以免误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