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中央财政支持脱贫与乡村振兴衔接的专项资金)

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中央财政支持脱贫与乡村振兴衔接的专项资金)

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原为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是在脱贫攻坚任务完成后的过渡期内,由中央和省级财政安排的用于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专项资金 ,2026年其名称调整为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 。

2021年3月26日,财政部等部门联合印发《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2025年,该资金规模达到1650亿元,资金使用采取负面清单管理,明确禁止用于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无关的支出 。监管措施包括动态监控系统、公告公示制度、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 。支持方向包括健全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培育和壮大欠发达地区特色优势产业等 ,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用于产业发展的比例要求不低于60% 。资金实行项目库管理,项目审批权限下放到县级 ,对资金支出进度慢的地区,采取约谈、通报、调整或收回资金等措施 。2026年3月4日,财政部等部门印发《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6〕10号),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原相关办法同时废止 。2026年4月,农业农村部部署要求认真抓好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调整后的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重点用于支持产业帮扶、就业帮扶和欠发达地区开发式帮扶 。各省(区、市)根据中央办法制定本地实施细则 。风险防范机制包括审计监督、纪检监察、社会监督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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