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是为规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建设,推进新时代公安工作现代化和公安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等法律法规,制定的条令,2021年10月28日起施行。2000年6月公安部颁布实施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公安部令第53号)和2007年6月公安部颁布实施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着装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92号)同时废止。其他有关内务建设的规定有与本条令不一致的,以本条令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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