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隔了俩年看吃瓜消息,突然想把当年从夏天岛出来的同事手里的瓜拿出来说道说道。
夏天岛的霸王条款还真的是又全面又狠辣,不过全程没犯法就是了。
他那边早期有和杂志社合作的资源和自身的名气,所以在招人的时候一直是全版权归属条约而且还是绑定个人的那种。大概就是你在入职夏天岛后如果没有离职,在此期间即使是私人创作版权也归夏天岛所有。
夏天岛对签约作者没有连载期间是没有基本工资的,也就是说如果你是签了夏天岛的作者合同,最低三年合同期内夏天岛即使不给任何资源的情况下你依靠自己的努力通过投稿开了个个人连载,夏天岛也是有抽成的。
如果你是做工作室内部的工作稿件则以稿件数量拿加工工资。因为夏天岛牌子很大,而且有做内部新人培训,夏天岛自身保有很大数量的免费作者,这些作者都是在靠家里人给钱来渡过签约连载储备期,这个时间有长有短,反正最低半年。
作者一分钱看不见的情况下还得替夏天岛打工而且还不能接漫画外包做友商临时工赚点生活费,被发现是有罚款和一大堆违约条例的。像家庭条件不太好又签了卖身契,想走因为没有签约作品的,基本上是不会给你签离职而是让你离开漫画界去做别的工作,得等合同期到不在续约为止。不过因为我知道的那个走了之后只是去了其他漫画工作室做上色助手所以目前并没有收到过违约警告之类的,不好多说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