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实现垃圾分类还需要解决哪些问题?大约什么时候可以实行?

在中国实现垃圾分类还需要解决哪些问题?大约什么时候可以实行?

这是个重要而复杂的问题。

首先,为什么要垃圾分类?有多位知友已经提到了,分类是垃圾处理体系的组成部分。而垃圾处理体系的存在意义,从环保角度出发,主要有污染控制、资源节约两方面。

垃圾、乃至更广义上的固体废物造成的环境健康损害,与水污染、大气污染等有所不同。居民的生活用品,在通常状态下不会造成现行环境标准上的环境健康损害。即使是日常灯、电视机显示屏内的荧光粉等有毒有害物质,也只会在严重破坏、不当操作等非常规状态下才会直接威胁到人体健康。至于厨余、废纸、废布、家具等,随便扔到某个凹地上攒着,产生的污染大多是臭味、损害土壤与地下水等,并不是及时的、直接的损害。这与可以自由流动的水体和大气污染,在影响范围上无法相提并论。这使得大多数公众对垃圾污染的感受并不强烈、没什么紧迫感。水和大气污染比垃圾类的污染更先得到重视,也是各国环境管理实践中的常态。

而资源节约方面,因为要经历回收、再生利用等操作,再生资源的成本经常高于直接开采的原生资源。看不到盈利空间的,没有人主动去做。有盈利空间的,早已自发形成了缜密的产业链, 没有给后来者留下多少“肥肉”。

换言之,垃圾分类不急迫、又赚不到钱,公众和政府关注度低,推动的力度自然有限。

其次,怎么分类?这样问其实并不准确。更合适的提法是:应该怎么处理垃圾?

分类本身是用于服务下游的垃圾处理环节的。处理的方式很多:翻新、局部再利用、资源再生、堆肥、焚烧、填埋等。不同种类的垃圾有各自的污染特点与适用的处理技术。垃圾自身的物理化学特点又受到来源的地域、工艺、经济水平、习惯等多个因素的影响。在一系列可行的处理技术方案中,可用于评价筛选的环境指标也有多种类型。

垃圾分类是一项由许多人共同配合完成的工作,需要耗去劳动者的时间与精力,这就产生了显性或隐性的经济成本。分类还需要相应的设施:垃圾筒(箱)、临时放置的场地、运输工具等。垃圾分类越精细,所需的各类物力、人力越多,培训投入和管理难度也随之增加,还可能引起二氧化碳增排之类的副作用。换句话说,不同的处理体系,对分类方式的要求有差异。

总之,合理的垃圾分类方式的确定与执行,需要一整套完备的处理体系来支撑。

再次,谁来分类?根据垃圾处理体系的不同,分类可以由居民做,可以由拾荒者做,可以由政府公职人员做,可以外包给私人公司来做,还可以完全不做。不同地区准备推广怎样的垃圾处理体系,受到许多因素的影响。

但是,垃圾分类的方式、要求、具体的责任者一经确定,就应当清晰地体现在法律中,而我国现有的法律规定是模糊的。这一方面是规划思路还未成熟的体现,另一方面,相关的社会生态问题也的确千头万绪,不易梳理。

最后,当法定应对垃圾分类负责的人们不按照处理体系的要求行动,会产生什么后果?通俗的讲:哥就不干,你能怎样?对于参与者来讲,垃圾分类是个花钱的事情。在现在的市场机制、盈利第一的社会氛围内,能自动生钱的、环境危害不大的垃圾的回收处理自有人自行推动,比如建筑垃圾。而那些没有经济利益的垃圾,人们根本没有动力去主动、长期地进行分类等活动。

发达国家是如何解决这个问题的?罚!日本、德国、美国等发达国家的生活垃圾(隶属于固体废物)的相关立法动辄近百页,就是把涉及到的人群应尽的义务掰开来、讲清楚,并与违法的法律后果无缝对接。

但此时,有一个深层的、经典的、不可忽视的问题浮上了水面:谁来监管监管者?

监管者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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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盯紧熊孩子,填鸭各种垃圾相关知识,还要指望他转身回家再教育熊父母啊!

得发动爱乘凉的大爷大妈,有事没事翻翻别家的垃圾袋,汇集人民的力量啊!

得有人苦巴巴画图纸写报告,帮助领导大展宏图发布规划搏政绩啊!

得有人隔三岔五探头探脑专职巡查,为乱排垃圾的各路人马送上一张张罚单啊!

得有人长期埋头纸堆,一双利眼专抓垃圾台账的诡异错漏啊,每逢年底再把数据加减乘除算个总啊!

得把“分类有理,乱扔有罪”植入到每个人的第四层意识深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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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事情,谁来执行、谁来买单?

发达国家的垃圾回收处理体系能长效运转,关键在于政府发挥了规划、协调、支持与监督等作用,切实起到了监管作用。而现阶段,我国政府才刚刚起步。

那么,为什么发达国家的政府能发挥作用,而我国不行?这就是牵涉面很广的问题了。除了发展阶段、经济水平、环境意识等因素外,核心的差距在于法制,更在于法治。

综上,现阶段垃圾分类效果不彰的原因可以归结为:该干的、能干的没意愿,想干的没能力,老百姓各忙各的 ♪(´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