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认可本地机构投资者机制(Qualified Domestic Institutional Investors,QDII)是在资本账户未完全开放条件下,允许境内合格机构投资者参与境外资本市场投资的制度。该机制由香港特区政府最早提出,与QFII形成跨境资本流动的双向通道,初期主要投资港股及其他国家证券市场 。境内机构投资者需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符合净资产、资产管理规模等条件,并委托境外投资顾问及托管人开展业务 。
2007年2月,中国银行首款QDII产品因人民币升值导致收益率不足终止。国家外汇管理局对QDII实施余额管理,截至2024年2月末累计批准额度达1655.19亿美元,涵盖银行、证券、保险及信托类机构 。2024年上半年累计发放QDII额度22.7亿美元 。基金系QDII产品可100%投资境外股票,门槛为1000元人民币;银行系产品股票投资比例上限为50%,保险系仅管理海外资产。投资标的包括股票、债券、衍生工具等,需承担市场波动及汇率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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