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能说最,但算得上“最中之一”
上世纪八十年代末,湖南省邵阳市隆回县鸟树下乡新元村,有两个农妇秦金莲与阳立华因一点责任田的归属问题发生争执,进而大打出手。
秦金莲没打过阳立华,且斗殴过程中秦金莲的儿子在一边围观、没有帮母亲揍阳立华,秦金莲遂心生怨恨,离家出走。
秦金莲所在村里有两个大姓,秦姓和刘姓,其中秦金莲的丈夫和儿子就属于刘姓。阳立华属于外来户,在村里无势力无根基。
秦金莲失踪后,秦刘两家平白无故就认定阳立华把秦金莲杀害并埋尸,遂决定替秦金莲“报仇雪恨”。
先是组织一帮人把阳立华的家抄了,财务洗劫一空,房屋砸个稀烂,后来又把逃跑中的阳立华的丈夫黄平生绑架起来,逼他承认杀害了秦金莲。逼供过程极其残忍:
经过一系列酷刑后,秦刘两家都以为“凶手”已经招供,谋杀事实已经板上钉钉。
结果离家出走多日的秦金莲却突然回到了村子里,秦刘两家的话事人为了掩盖自己错怪无辜、滥用私刑的罪行,便鼓动秦金莲的儿子带头亲手杀死自己的母亲秦金莲。
秦刘两家话事人明知自己做错了事,但出于心理防御机制,对外更加一口咬定坚持“阳立华和她丈夫杀死了秦金莲”的说辞。手段也更加丧心病狂。
当时阳立华为了自保躲进了乡政府的大楼,秦刘两家便集结了一帮人冲烂了乡政府,将阳立华绑架,并施以惨无人道的酷刑。
最后,湖南省高院判决秦刘两家3人死刑、1人死缓,另有12人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