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用制定义_什么是事业单位聘用制?

聘用制定义_什么是事业单位聘用制?

一、聘用制

聘用制,是以合同的形式确定事业单位与职工基本人事关系的一种用人制度,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本单位的身份属性通过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确定。

事业单位传统的用人制度是职工一旦被调入或分配到其单位,就终身成为该单位的职工。

聘用制就是要将传统的用人制度改革成为合同契约式的用人制度;聘任制是事业单位内部具体工作岗位的管理制度,是相对委任制而言的。受聘人拟任工作岗位或职务一般通过竞争取得,确定的形式可以签定聘任合同,也可以签订聘约,或颁发聘书,也可以签订目标责任书。

在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中,对某一职工既要通过聘用制确定基本人事关系,又要通过聘任明确具体岗位职务。

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改革

2009年,事业单位进行人事管理制度改革,废除原有的固定工、合同工、临时工等用工形式,推行“全员劳动合同聘用制”,事业单位全体工作人员,上至高管、以及技术人员,下至工人,全部为合同聘用制员工;

人事管理也完成“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事业单位延续几十年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的国家干部身份,不复存在,全部转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员工,工人身份转为工勤岗位员工。

同时,事业单位实行转岗工作制度,工作人员可以在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岗位之间,转换岗位工作。选人用人,只要符合岗位任职条件要求,并没有什么身份限制。

三、聘用合同

聘用合同,一般包括:约定聘用时间、工作岗位、薪资待遇、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内容。

聘用合同,可以分为长期合同、中期合同、短期合同。

长期合同,也称无固定期限合同,一般适用于原在编的固定工,踞退休年龄5~10年以内的员工。

中期合同,合同期3~5年,一般适用于新招聘的员工。

短期合同,合同期1年左右,一般适用于临时性工作的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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