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易中天此微博发布支持于欢无罪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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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年了,刺死辱母者的于欢从来就不孤单

作者:杨祥玺

人为什么要复仇?

因为复仇其实是一种本能!

拉法格认为——“复仇是人类精神的最古老的情欲之一,它的根子扎在自己的本能里,扎在推动动物与人进行抵抗的需要中。当他们受到打击时,就会不自觉地予以回击”。“人使自己的激情可以帮助他在个人的和社会的关系上保存自己的时候。对血的无厌的渴求,被提升为神圣义务的复仇变成一切义务的第一位”。

也就是说,只要是人,当其本人受到凌辱或他的亲属受到伤害时,他就立刻会产生“心理失衡”,并面临“秩序重建”的问题,这时他就会把复仇当成最大的人生目标来追求,直到完成为止。

即便是“万世师表”的孔子,也是鼓励复仇的!

在《礼记·檀弓上》中,子夏问于孔子曰:“居父母之仇,如之何?”

夫子曰:“寝苫(shān),枕干不仕,弗与共天下也。遇诸市朝,不反兵而斗。”

这段话翻译过来大体是:

孔子说,遭遇父母之仇,不会再想安稳过日子,以盾牌当枕头,不去做官,决不跟仇人共同活在世上。不论在集市上还是在朝堂上,只要一遇到仇人,应该马上动手杀他。即便身上没带兵刃,赤手空拳也要上!

对,即便赤手空拳也要上!“父母之仇,不共戴天”这个成语正来源于此!孔子明知子夏是个好勇斗狠之人,依然告诉他必须“斗”,必须复仇,而且容不得回头思考,因为这是人之为人的最根本原则。

刺死辱母者的于欢就是这样。

千百年来,中国历史上的每一个“于欢”,也是这样。

1,

董黯

在于欢刺死辱母者整整2000年前,汉朝有一位叫做董黯的孩子,他非常孝顺母亲。

有一次,他的邻居王寄闯入了他家,殴打侮辱了董母,导致董母抑郁而亡。董黯悲愤交加,他想立即报仇,但想到邻居王母也只有王寄这一个儿子,如果现在就杀死王寄,也等于要了王母的性命,他于心不忍。他给母亲守墓,日夜痛哭,想着报仇的事,睡觉也枕着斧头,终于等到王母去世,董黯立即前去砍下王寄的脑袋,祭于母亲墓前。

他写下《歼仇告母文》:“人子酬德,孝为至先。鞠我育我,诚然信然。父母之仇,不共戴天。今已杀寄,祭于墓前。昔仇已报,更无后冤。”随即去官府自首。

那么,汉朝政府怎么处理董黯的呢?

汉和帝亲自下诏,不仅特赦其罪,而且“旌异行,召拜郎官”,孝行传遍全国,乡邻把家乡大隐溪,改名叫慈溪,县城更名叫慈城、慈溪。

这正是浙江慈溪的由来!

2,

赵娥

董黯复仇100年之后,在祁连山北麓、河西走廊西端的酒泉城里,一位弱女子的复仇,更是惊动了当时的整个中国。

,《后汉书 庞岳母传》专门记载了这一真实事件,这个女子的名字叫赵娥,又称赵娥亲、庞娥亲。

她的父亲被禄福县豪强李寿杀害。赵娥有三个弟弟,都立志为其报仇雪恨,却相继死于瘟疫。

李寿非常高兴,认为就这样不了了之,与同宗族人庆贺,对众人说:“赵家强壮绝尽,只有女弱,何足复仇?”

当时赵娥已然外嫁庞家,按说已经是外人了。但她依然矢志报仇,雪洗赵家门户的羞辱。于是买了一把牛角 ,藏在身上,潜回酒泉,潜伏在李寿家附近,等候机会,准备报仇。李寿得知后,严加提防。

灵帝光和二年(公元179年)二月上旬的一天早晨,赵娥终于等到了李寿落单的机会,遇见李寿,举刀便砍,谁知用力过猛,刀入树杆而折断,赵娥急中生智,拔下李寿的佩刀,一刀割下了李寿的头。

而后,赵娥径直去县衙自首。

县令匆匆升堂,目睹这位满身鲜血的女子,并终于听明白事情的来龙去脉,他惊讶得竟一时说不出话来。经过一番激烈的思想斗争,那位饱读诗书的县官最后终于做出了一个艰难的决定——他竟然拒绝受理此案!并当场解下随身携带的官印,表示要辞官不干了,让赵娥赶快逃走。

谁知当时的赵娥,却说出了这样一番话来,她说道:“为父报仇,是我的责任。犯罪当罚,也是我的责任。现在仇人已死,我请求县官大人按照法律来处罚我,以维持国法的威严。”这番大义凛然的话,简直就像一声惊雷,震得所有在场的人无不动容。

当地官员遂将此千古奇案急急上报给郡守,请上司定夺。

酒泉郡守和凉州刺史在紧急商议之后,联名向朝廷上了一封奏章,奏章的大意是:考虑到孔圣人曾教导说“百行以孝为先”,而且,圣朝一向有“以孝道治天下”的精神,所以,请求皇上法外施恩,赦免这名孝女的死罪。

而汉灵帝在阅读了这份来自塞外孤城的加急奏章之后,也不由得连声拍案称奇。他马上颁下了一道圣旨,不仅免去了赵娥的死罪,还对她“为父复仇”的行为大加褒奖,封赵娥为“孝女”。

最后,这宗轰动一时的“赵娥复仇案”,却以一种任何人都始料不及的“皆大欢喜”结局收场。

赵娥的故事世世代代流传,曹魏左延年、晋代傅玄、唐代李白等都有以她为原型所写的诗篇,名为《秦女休行》。这里单说李白写的:

秦女休行

西门秦氏女,秀色如琼花。手挥白杨刃,清昼杀仇家。

罗袖洒赤血,英声凌紫霞。直上西山去,关吏相邀遮。

婿为燕国王,身被诏狱加。犯刑若履虎,不畏落爪牙。

素颈未及断,摧眉卧泥沙。金鸡忽放赦,大辟得宽赊。

何惭聂政姐,万古共惊嗟。

是的,“手挥白杨刃,清昼杀仇家。罗袖洒赤血,英声凌紫霞。”何等气魄,何等英姿!

3,

又过了400年,杜叔毗为兄复仇之事,亦惊动朝野上下。

杜叔毗的哥哥在军中被奸人曹策等诬陷,以谋叛罪而被处死。

杜叔毗朝夕号泣,向西魏朝廷具申冤状,要求将曹策缉拿问罪,但被朝廷拒绝。

朝廷不给他一个说法,他就要自己给恶人一个说法。杜叔毗悲愤不已,立志报仇雪恨,由于担心连累老母。所以一直没敢行动,其母明白儿子的心思,鼓励他说:“汝兄横罹祸酷,痛切骨髓。若曹策朝死,吾以夕殁,亦所甘心。汝何疑焉。”。杜叔毗这才下了决心。

于是,当曹策某一日在长安闹事闲逛的时候,杜叔毗突然冲过来就是一刀,曹策当场毙命,杜叔毗仍不解恨,几刀下去将曹策断首破腹,大卸八块。完事后,杜叔毗不慌不忙到有司投案自首,请朝廷问罪。

太祖嘉其志气。特命赦之。

这位杜叔毗,就是后来诗圣杜甫的五世祖。

4,

杜甫的爷爷杜审言也是个人物,很有才,性格也非常拽,他先是得罪了权贵,被贬为吉州(今江西吉安)司户参军。然后又得罪了同僚司户郭若讷,被他在吉州司马周季重面前谗言陷害而下狱,定为死罪,在狱中又被黑社会狱卒百般欺辱。

此时,杜审言只有次子杜并(杜甫的叔叔)跟随在吉州生活。杜并当时只有十几岁,见父受辱,看见父亲遭受这样的冤屈,他饭菜都吃不下去,他四处上访无门、投状无路,叫天不应、叫地不灵,悲愤之下,身怀利刃潜入周府,将宴乐酒醉的周季重刺成重伤,自己被侍卫当场格杀。周季重临死前感叹说:“没想到杜审言有这样的孝子,郭若讷误我!”

此事很快震惊朝野,一直闹到女皇武则天那里,杜审言因此获重审而得救。

而死在乱刀之下的杜并,以命换命,救下了自己的父亲,许国公苏颋亲自为杜并写了墓志铭,赞美他:“其家声者,在史笔者,不亦高乎!”杜并成为了孝子的典范被树碑立传,广为传颂。

5,

时间来到了2016年的4月14日,在山东聊城冠县,当时22岁的青年于欢,在自己和母亲被高利贷逼债者控制住,在目睹母亲被人辱骂,被人用鞋子捂住嘴,被人脱裤子用生殖器羞辱,在求告无门之时,他做出了5000多年来,每一个为人子女者都会做出的选择——

他从桌子上摸出一把刀,与绝境中刺出,刺伤了4个讨债者,其中一人死亡。

然而,和5000年来的那些“于欢们”遭遇不同的是,聊城市中级法院经审理认为:于欢面对众多讨债人长时间纠缠,“不能正确处理冲突”,且“不存在防卫的紧迫性”,构成故意伤害罪,对其判处无期徒刑。

此判决,如同另外一把刀,瞬间刺痛了万千人的心。

杀人偿命,大家并非不清楚这一点。

但安提戈捏说:“法律之内,应有天理人情在”。

左传鲁庄公说:“小大之狱,虽不能察,必以情”。

相比历史,我们究竟是进步了还是退步了?

具体到于欢案中,即便法律的最终要归法律,但人们基于心中最朴素的正义感和本能,也不得不问一句,于欢案冰冷的无期徒刑判决中,“情”在哪?

于欢,只是做了千百年来每一个为人子女者都会做的事。

这份“情”,每个人心中都有。

5000年了,于欢从来就不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