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广东交通运输技师学院 17 岁女孩坠楼,家属称曾遭同学殴打,警方告知暂未发现有关?

如何看待广东交通运输技师学院 17 岁女孩坠楼,家属称曾遭同学殴打,警方告知暂未发现有关?

现在的这点情况,当然应该这样表态。

这个案件除了“有人坠楼”以外,几乎所有关键点都还没有弄清楚,怎么可能找到谁该为此负责呢?到底是自杀还是失足?如果是自杀,有无证据证明自杀和三个月前的殴打事件有关?如果是失足,更大的原因是自陷风险还是安全隐患?

这些都是问号的情况下,谁也无法做出判断,公安的“未发现”你也可以念作“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