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新税法下,劳务报酬如何扣税?

2019新税法下,劳务报酬如何扣税?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三项综合所得,以每次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费用按八百元计算;每次收入四千元以上的,减除费用按百分之二十计算。

举个例子如某居民个人取得劳务报酬所得2000元,则这笔所得应预扣预缴税额计算方法为:

收入额:2000-800=1200元,应预扣预缴税额:1200×20%=240元

假如某居民个人取得稿酬所得40000元,则这笔所得应预扣预缴税额计算方法为:

收入额:(40000-40000×20%)×70%=22400元,应预扣预缴税额:22400×30%-2000=4720元

上述三项所得和工资、薪金所得属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时以四项所得的合计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而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规定,上述三项所得日常预扣预缴税款时暂不减除上述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