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新广告法的极限用语及处罚?

如何看新广告法的极限用语及处罚?

每一项政府行为开始实施时,第一时间收获的绝对是网民的嘲笑。

我说这句话的意思是,现在广大网民的媒介素养都在提高,面对新事物的第一反应是质疑,这很可贵。我们知道连法律都是不完善有漏洞的,何况那些披着宇宙级、世界级、最好、最棒、最无敌的广告外衣的产品,或许你会嗤之以鼻,谁会傻逼得相信广告说的都是真的呀,政府真是蛋疼,出台个傻逼法律。

是的,我们年轻,我们机智,我们深谙纸媒新媒体的水都深,我们骨子里有质疑精神,看到国家级就能反应:嗯,顶多县级。

然而,我家里有一对不会打麻将不爱旅游,没事就爱看报纸连广告都不放过的外公外婆,对于报纸上的白纸黑字,他们就是会深信不疑:几百块钱就能买到一大盒保健品,一两千钱就能买到绝版人民币和乾隆用过的玉玺。然而他们无力辨别那些报纸上的专家、权威机构力荐的产品其实是假药,那些所谓的钱币、玉玺也都是假的。

这次新广告法主要针对保健品医药品进行整顿,在我看来,早该这样了。

保护年迈老人安全阅读广告,不只是每个家庭成员的责任,也是政府的责任!

基于此,我只能说,这条规定,好!

PS:如果你的产品真是宇宙、世界、国家之最,你说啊!谁还能拦你?那如果不是都被你说了那么多年,今天突然不让说了,还怪法律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