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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座陌生的城市,8间房,26天,3625元。一个人。
独自旅行的意义在于孤身一人的享受。像当地人一样生活,抽离旧我的束缚,积极去创造并拥抱一个全新的环境体验。所以独自旅行的精髓与目的地无关,只与你自己有关。这样很累,但旅行的目的从来都站在身体舒缓的对立面。我是个喜欢深度游的人,所谓深度游,时间长,日程松散,每天睡到自然醒,惺忪地开始一天。游玩、闲逛、认识新的人,过得像个当地人。
「我计划在多伦多待上四周,就像之前去温哥华一样。」
「你疯了吗?赶紧改计划!抽掉一半时间去纽约!」
在询问了同学被无情打击之后,我看了看账户余额,试图将他的建议作为备选。
现实残酷。去美国太久没钱,去美国几天太亏。看了三天的地图和攻略,蒙特利尔七天,渥太华三天,多伦多两周有余。
「你这行程还是畸形,而且你还是自己一个人,多伦多哪能用半个月来玩。」
「不要歧视单身狗,我能比你们任何一个人都玩得好,你们太无聊 :)」
订房,沟通,买票,提前一个月的计划工作比旅游还累。临出发的那几天,每晚看到收藏在心愿单里的房子,就总能笑着睡着。
住不同心仪的房子,跟不同的人结交,用不同话题聊天,听不同旅历的故事。我不但要用最饱满的热忱去玩城市,还要用最低的价格去玩生活。以下的文字仅这段旅游关乎住的故事,而真正的地方玩乐远非如此。
这次旅行的体验独一无二,遇到的人和事我都一生感激。
第一站,Montreal,Maxime & Simon
看到房屋简介的头图就想起英剧《情迷意乱》中废弃大楼混住的随性。可以做旧四面围起的空间宽敞透光,却又私密惬意。BBQ烤架、老旧却干净的沙发、木质高桌椅,每个屋件都让我迫不及待地在每个早上跟房东一样拿杯咖啡就这么坐着吹风,或者午后蜷缩在阳光晒着的沙发上,哪怕拿着本书结果没看只发呆,也是可以用缱绻形容的饱满时段。让人联想到西式风格的独特,在我实际到了之后却在房间内部体验到更多的是时尚和便利。
与我同期合租的一位人生充满难题的小伙伴Brendan来自美国Vermont州的Williston。同样是个特别小的地方,周围什么都没有,所以在跟他吐槽自己所在地的无聊时,十分有共鸣。
而之所以说他充满难题,在于这位十分热血的小伙子浑身做了所有一个野外探险者全副武装,哪怕是在这个在加拿大或许是最时尚的城市。而可爱的却是,看上去似乎探险专家的他,在蒙特利尔室外大部分时间是在迷路当中度过的。临走时候帅气地与我道别,他讨厌学习,尤其是看文字,这次回去要参加军校,这些说完他把野外求生斧绑在包中,极具勇士壮行的仪式感。然后半个小时之后,就在Facebook上看到了他去火车站的途中迷路的状态……
他说蒙特利尔是一定会再来的城市,他最喜欢的蒙特利尔景点是Montreal Botanical Garden。当然对于中国,他最想去的是喀什(好吧,我也没去过)。他说来中国旅游最恐惧的自然是中国的语言环境,到时如果同在,给他做导游。
Maxime和Simon算是同在这里住的二房东。Simon在餐馆打工十分忙,Maxime则是UQAM研究社会心理学的博士。他们都是法国人,所以请来的朋友之间也用法语交流,这对我而言插入对话略需胆识。他们说蒙特利尔更像是北美的城市,被冠以多元文化和法语语言环境让这里变得似乎让北美人看起来很新鲜而已。二人都是素食主义者,Maxime还是极端素食主义,甚至不吃乳制品,这让我略抓狂,但其缘由也略生敬意。Maxime说他以前跟其他泡吧的疯玩年轻人一样,这让他生活不规律,身体状况变差,甚至开始掉头发。于是开始锻炼、开始调整饮食不吃任何油腻、开始生活重心转移到学习工作。两年的时间就如此早就了马拉松比赛冠军的他。他说现在不想谈恋爱,看清自己或许更加重要。不玩游戏,倒是对于时下Pokemon Go玩家十分感兴趣,尤其是使人出门活动的这一动机。他推荐的特色食物是Falafel,推荐值得一去的复古店是Eva B。
第二站,Ottawa,Meagan
来自多伦多,独自在渥太华独立生活的Meagan的确是酷炫女子,纹身、摄影、Runner、男友飞行员。特别喜欢烹饪,于是冰箱里躺满了做好吃了一半剩下的各式料理。华夫饼配冰淇淋,睡觉之前要吃点甜才能入睡,这个充满具有甜食情结的少女,也推荐了我这辈子吃到奶味最浓的当地著名冰淇淋店:Sweet Jesus。此外她几乎每天都吃的,就是Shawarma。
她最爱的剧与电影的一切推荐:《The Office》,《American Beauty》和《Scream》。
我对于猫这个存在,下意识是会心颤。之前帮别人照看猫一个月,结果家里简直被抓成了鸡窝。这只名为Maida的小可爱简直就是渥太华葛优躺的代言。不跑不闹,除了躺着闭眼睛,就是换个地方躺着闭眼睛。房间大,随处可见猫的造型。这样的气氛加之猫的慵懒,简直是就算刚醒也能昏昏欲睡想抱着猫一起晕死过去。
临走的时候发生了件事情,我在拉面馆吃完饭后由于忘记了很高的台阶于是摔倒,左脚崴到。她及时的包扎才让接下来的计划有可行的可能,我永远感激。(包扎的图放在朋友圈就不放这里恶心各位)毕竟在多伦多一个城市自己要换六家住所本身就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第三站,Toronto – Scarborough,吴叔
吴叔家的位置和内部都特别棒,处于交通枢纽去哪里都方便,高层楼两面的大窗镜加上阳台上开阔的广景,现在回想起来还是享受。周围好吃的中国饭店也特多,可值得感慨的却是当我问他有什么值得吃的餐厅时,他却无法回答。吴叔是吉林人,之前在北京的医院从事中医的相关工作十余年,当时论工资论地方地点都算好条件。只是吴婶铁了心来加,吴叔就辞掉工作义无反顾。跟我一样他也才来了将近一年,在一家中医诊所打工。来了这么久却一家餐厅几乎都没吃过,什么周边景点也没玩过。
而缘分就在此,因为崴脚,在吴叔家的几天并没有因为便利,而去周边吃到什么地道的中国菜。但也正因为住在吴叔家,他给我做了免费的针灸,才使得这两天的休息能够尽快恢复到可以下地走路的程度。
除了这个,我也是很久以来第一次在加拿大吃到别人给做的饭。心暖。
因为当时的决定仓促,所以一切生活都要从新开始,尤其是语言环境的恐惧。吴叔正在忙着白天上班,晚上复习十月份的职业资格证书考试。
我能回想起我们系主任曾跟我说的一句话。她说每一个成功的出国一代,奋斗史都是沾满泪与汗的。大城市不但有灯红酒绿的安逸光景,也同时有不为人知的负重愁容。跟吴叔合照突然有了种不同辈却同级的默契:出来,就定要有个样子。
第四站,Toronto - Bedford Park,Ruth
一面超大超满的书墙是我选择这家的原因。等到了之后才发现这整个别墅根本就是被书填充满的。65岁的Ruth是大学教授,主修哲学与历史,她从来不忌讳提及自己的年龄,毕竟岁月的知识沉淀让她的年华更加耀眼。退休之后现在教高中尖子班的孩子们。除此,她家的六个孩子个个人才:其中四个孩子分别在不同名校博士在读,另一个女儿在华盛顿做税务律师,而小儿子在McGill大学做首席小提琴家(我住的就是他的房间)。
相当眼花缭乱的各个角落的书已经是她扔了三批书剩下的精品,每个房间的书籍陈设也都是各人阅读习惯的沉淀。比如我住的房间就都是艺术相关,而Ruth私人的大书房自然是哲学与历史门类。我当时就在说,我定这个房间一定要用书墙做背景拍张照片,就想着拿一本书作为放在手上拍照时候的道具。于是看到了《Reappraisals: Reflections on the Forgotten Twentieth Century by Tony Judt》,好吧我承认看上这本书的唯一原因就是封面Tony的作者名字跟我的英文名一样。也正是因为这个,耿直的Ruth在旁边机智地吐槽我:「换本别的书!这本书讲欧洲历史的,我读起来都很晦涩。你跟这本书唯一的联系就剩下封面那个Tony的单词了。换本别的,你看那本《500 Cakes》封面多好看!」此时我只想白眼。
另外,Ruth教会我个容易忽略却十分重要的礼仪。用过厕所之后,一定要把马桶盖子放下,这是对于别人的尊重。甚至在最后的评论私信给我。
她推荐的周边餐厅叫做Mashu-Mashu,而在博物馆的选择上,她也给了我很多有用的建议。除了ROM和AGO,Aga Khan Museum、McMichael Canadian Art Collection、Spadina House、Pioneer Village Museum都是值得一去的选择。
第五站,Toronto – Downtown,Kaya
在多伦多,我的心愿单里有五间房。第四站的书房是其中之一,这一站是另一间。多伦多没有芝加哥梵高复刻版房间,但如画般的内饰仍然像住在电影里一样。房东Kaya是一位瑜伽老师,由于忙着Party所以很遗憾并没有见面。我住的空间有一把Wacky Banjo,这实属惊喜。相对于键盘乐器而言,弦乐器始终更令我头痛。哪怕对于Banjo我的唯一联想是约德尔,也仍然要假装艺术家般用这房间做背景合张影。
虽没见到房东,却意外地认识了合住的俄国小哥Alexski。本科与硕士均在芬兰度过的他,此行多伦多则是多伦多大学全额奖学金基因学PHD的新学术生活。说到吃,他或许有好多话要说,尤其是对于芬兰的肉丸赞不绝口,甚至说是世界上最好吃的肉丸,以后如果见到一定要尝尝。说到俄罗斯,他要推荐的则是Blini(俄罗斯传统Pancake)和俄罗斯饺子。
第六站,Toronto - Oakwood Village,Deborah
Deborah也是个逍遥侠女。她是位College负责护士资质课程的老师,刚刚从巴塞罗那旅游回来,现在又去下一站游玩。唯有中间过渡期的空档才让我有机会去她的房子做客。她是不婚族,至少现在是,日本男友与她距离甚远,但这并不是问题。环球的人哪里都能找到家。
他有两只狗,Ace和Murphy。前者从收容所刚刚领回两个月,一切还都很陌生,吼吠但不叼咬成了他壮胆的唯一武器。与他形成鲜明对比的是王之斜视的Murphy,安静到极致的他面对Ace的一切行动都是一副Naive的神态。
说回Deborah,她是十足的吃货,哪怕即是素食主义,又不吃任何海鲜和蘑菇。她喜欢零食,厨房堆了一堆又一堆。尤其喜爱抹茶,还特意留着之前中国住客送的天仁茗茶的抹茶粉。由此我还特意买了Pocky抹茶口味送她。她最喜欢的薯片也是Pringle’s品客薯片,而喜欢的口味除了常规的酸乳酪洋葱口味外,还特别喜欢Lime口味品客薯片,尽管在加拿大是买不到这种口味的。
她觉得附近最值得推荐的餐店是Walnut Cake,此外还给我列了一大堆值得吃的餐厅,包括The Stockyard(BBQ)、Sea Witch(Fish & Chips)、Baker and Scone(Bakery)、Pukka(Indian Dinner)、Zini Pizza(Delivery)。
第七站,Toronto – Sherbourne,Matthew
这是我这次旅行唯一一次的住沙发,但也是最大的惊喜没有之一。房东Matthew是专业的摄影师,曾为哈利波特的扮演者Daniel Radcliffe、吸血鬼日记男主Ian Somerhalder、公众人物Paris Hilton、演员Emily Osment等众多明星拍摄封面。除了放在茶桌内他最引以为豪的几本封面杂志外,旁边还厚厚地堆着一摞他的杂志作品:Rolling Stone、Interview、Canada Elle、Glow、Sharp、Homme Essential、Schön! Magazine等等。整个房间就像个工作室一般,而在冰箱上也能发现他与明星和自己工作室人员的合照。
人超级随和,就像个时尚圈的小Drama Queen一样。
不管怎样,是不是觉得他可牛掰了!我是这么觉得,然后遇到了件小插曲。这段时间刚好赶上TIFF多伦多国际电影节,第一次参加这种活动自然激动,一口气买了8场电影的票。
开幕前一天晚上我跟他说了这件事,我说第二天会有红毯,会有大明星啊!要不要去看一看,但我怕我起不来。他说也许明天我就在车里见到他们了。我当时就以为他是要和工作室的人员一起坐在车里有拍摄任务,于是就羡慕了一晚上。结果第二天他凌晨五点就出门了,我半梦半醒还寻思着,这搞艺术的真的是累啊,就一天没见。等晚上我们两个聊,我才知道他不是去拍TIFF明星,而是去UBER简直当司机赚外快!外快!快!
他是加拿大顶尖大学多伦多大学毕业 ,还是著名摄影师,合作过那么多的大牌,然后现在还需要起早贪黑出去开出租补贴家用,每天为了倒时差都忙的困得累得要死!好吧,或许要是真不缺钱也不会向外租客厅沙发床了。我突然陷入沉思:这么厉害的人在大城市靠自己都这么累,我以后可咋活。
好吧,说点有趣的。他的灵魂伴侣,Gismo。跟他关系好到把手指伸到狗嘴里跟它逗笑。十分温顺,就算扑向你也会因为爪子和牙齿都不尖锐而毫无隐患。就这么,大多数的在家时间都是跟Gismo玩,也正因为此,我临走时身上除了狗毛味儿也没别的了,哪怕洗了澡。
当然,临走前做的最重要的一件事,自然是装作专业摄影师,拿着他的道具装饰,在屋子里自己拍张照片。
他特别喜欢把自己喜欢的恐怖电影看一遍又一遍,然后每次都代入情绪被吓得要死。最喜欢的电影是《Cloverfield》,最喜欢的导演是Mike Myers,最喜欢的水果是荔枝(我也是第一次知道这个水果单词是Lychee)。为此买了荔枝糖和果汁送他,只可惜没有找到国内最经典的珍珍荔枝汽水送他。
第八站,Toronto – Kennedy,Linda
这是最后一站,我的脚其实仍然走起路来不灵光。当然,比之前以上公交就有人给让残疾人专用座的状态要好多了。
僻静的环境与全新的内室,算是临别几天休整的好地方。房东Linda并不在,整个的大房子由她的妈妈打理。由于是印度华裔,坚持要我说中文与她对话。可她的中文又不太好,所以面对我说话略显紧张,也不太敢跟我聊太多的天。
由于只有周六才能用洗衣房,加之仅带的三双袜子还丢了一只,周五的时候没有新袜子穿。因此结识到了德国小哥Felix,他把他的袜子借给我,可谓「一袜之缘」。也因为如此的偶发事件的相交,使得彼此变得没那么拘束。
德国一直是个过分传统的国家,这是他对于这个国家的定义。「传统的德国人想着顺利的读完自己的书,恋爱结婚生子,稳定个工作封闭的社交圈,安稳度过一生是最保全的人生轨迹。」说到这儿他笑笑,说自己是个不合格的德国人。
「我跟我家人说的时候他们都以为我疯了。我不带电脑,也没有具体行程,只是想环游世界,从加拿大开始。我到了地方再想其他的事情,做计划太麻烦。」
结果他就真的跟着旅游签证这么出来了,拿着手机、单反、简单的衣物和几百刀加币。流浪汉一般的他到了多伦多甚至连住的地方都没有。弄巧成拙找到了现在住的地方,又幸运地找到了夜班接线员的工作,凌晨三点到中午十一点,一周三天,15刀一个小时。刨除房租何必要的开销,他每个月可以节省下800刀左右。他说等他攒够6000刀,就开始环游加拿大,然后是美国。他最想去的三个地方分别是斯里兰卡,巴拿马和冰岛。之所以想去斯里兰卡是因为那是他女友的家乡,对了,他这次是把他女友扔下来自己出来浪的。
除了德语,他学过西法英三种外语。我还想着所有参加IELTS考试的全球国家里德国考生平均成绩貌似排首位,这位一定也是个人才。但还没等我赞叹他就一副「并没什么卵用」的表情:毕竟上了三年西班牙语课,现在除了寒暄类对话的开头和结尾,也一句话不会说。好吧,学渣是世界的。
他也认为加拿大地广人稀,这里的人没有环保意识,只是知道浪费各种资源。这一点我是十分认同,我在这几天回村再次审视了我们公交车与其他地方的公共广告,从来都是一些看起来有些奇葩的内容主题:母乳喂养好、上车别过分喷香水、注意乳腺癌、打扰司机会坐牢、可疑的危险邻居要报警、记得用套等等。总之他们现阶段大多数关注的还是人本身。然而他给我举对比实例让我觉得有趣:加拿大好多别墅晚上睡觉的时候都会关灯,德国就不会。他说在自己家如果每次看电视,他的妈妈都会跟他吼叫,说为什么看电视的时候还要点灯。就非常严厉地迅速把灯关上……我的内心是懵逼的,至少我妈在家里只会反过来:为什么看电视不把灯打开,因为关灯看电视很容易对眼睛不好。
还有就是,他跟我一样不喜欢跟别人旅游,这是我不久前跟 @穆蠹雠 聊过的具有争议的话题。他不喜欢迁就别人,我不喜欢别人不好玩,加之一拍即合。好吧,不一样的是人家不是单身狗(撅嘴)。
我问他德国香肠是不是好吃,他先是自责自己第二次不是好德国人,接着就是一个白眼,说难吃。尤其是Weisswurst配Sauerkraut的食物,简直是地狱。他小时候邻居是好多外来国家的人,让他更喜欢吃土耳其菜。当然,反问我得到的中国菜推荐,自然是老生常谈,宫保鸡丁跟北京烤鸭。
最后拍照的时候,他说他是模特(鬼才信)。于是想了一堆奇怪的表情,只好挑了三张正常的(看跟之前房东的合照都那么标致,其实也都是不正常的没敢放)。
就这样拖着还没好的腿脚,以跟Felix的拥抱作为跟这次旅游的道别。当时在渥太华最后一天摔倒的时候,我就那么坐在街边的公交站亭看着来往的人。我就对自己说:「穆,你的计划都乱了。接下来的六间房,你如果能完成,这辈子你就足够有信心告诉自己,你有资本酷到爆。不用他人就能逍遥,就算条孤注生也是条Cool狗。」
独自旅行的意义,我在想就是不需要任何搀扶的身体力行。虽不至于谢耳朵曾说的,「人穷尽一生追寻另一个人类共度一生的事,我一直无法理解,或许我自己太有意思无需他人陪伴。」,但他心难料,人生苦短,先变得独立牢靠有料,再去谈责任与偿报,我遇到的这么多房东他们都那么独特却亲近,都那么不易却努力,都那么酷、可爱、独立。这些共性,都是我想要成为的样子。这一大段的表述,恰好可以用我在多伦多抓拍到的,我这辈子遇到的最酷的,最想结识的陌生人。
上了返程的飞机靠在座位背上,疲惫的缓释让我感觉亲切。就好像我临行前对已做好计划的憧憬。闭眼,告诉自己没有辜负自己出发前写给自己的话:
有些房,只住一晚也尽兴。
有些人,只见一面也幸会。
有些天,只聊一次也投缘。
有些事,只玩一次也圆满。
这还只是我这段旅行关于住的文字,或许有机会我还会分享更多有趣的东西,来记录并向自己证明,自己很会玩。
我太酷了,并且会越来越。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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