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这几天刚刷完三部关于开膛手杰克的纪录片再加上百度百科大力支持下,我现在有几个迷点让我很困惑,而这主要围绕着jack the ripper的三封信件。
1. 字迹不一样。 我不是专业的字迹解析家,所以只能在此缪谈一下。乍一眼看上去,第一封以及第二封信件明显来自于同一人之手,无论是墨色的明暗粗细程度以及纸张的选用都看的出是精心准备的,信中几乎没有涂改的地方字体也很工整,感觉到这个jack是个很“优雅”注重细节的人。而第三封信,字体的排版看上去明显比前两份信要大且乱,最重要的是个人觉得特别是字母“s”以及“y”上,他的花式拐弯弧度明显比前两封信要大很多,而且这次没有署名。所以,我质疑这三封信是否出自于同一人。
2.说话语气不一样。Jack在阐述前两封信的过程中,我们可以看出他的思维逻辑是很完整,算比较严密的,他知道我在干什么,我做这个事的目的是什么,我知道你们警方在干什么,我将会怎么做,而你们却对我无可奈何。这刻画出凶手是非常自信甚至说是非常嚣张的。而最后一封信中,他在信中先不说拼错了很多单词,而且他只说我干了什么,并没有阐述我把某个女人的肾脏“献”给你的意图是什么,我为什么要“吃”另一半。这可以说明第三封信的jack至少意识并没有上述那么清楚,他知道我做了这些事,他觉得我应该这样做,但是却不一定知道为什么。
3.收件人不一样。前两封信都是寄给伦敦警区的,这可以理解,毕竟少数连环杀人凶手有想“show off”的心理。但是为什么最后一封是寄给犹太区区长的,为什么不寄给警方呢?寄给警方应该效果更好啊。因为当时的警方对前两封信其实并没有太重视,甚至以为是某个记者在开玩笑写的,那么为了证明自己,难道把证据直接寄给警方不是更有震慑力吗?更何况当时反犹太热潮是如此严重,为何还要寄给犹太区区长反而去更加促进这样的动乱呢?
这些我思考不通的地方,想法比较乱,并没有给我一个合理的思考方向。
好吧,那我们现在就把我们已知的信息串联起来:
2014年波兰裔理发师的亚伦柯斯米斯基(Aaron Kosminski))通过DNA匹配被认定为凶手。其判定证据是因为其尿道的上皮细胞的DNA(通过精液)从被害女子凯瑟琳艾道斯(Catherine Eddowes)的披肩“真空提取”出来,并与其妹进行比对后得出的。从百度百科中的描述,”亚伦柯斯米斯基少时接受过性侵,在1891年被送往精神疗养院,他的症状包括幻听、担心被人吃掉以及拒绝梳洗,在1919年离开人世”。其实通过这样的人像描述我是不会联想到他就是臭名昭著的Jack the ripper的。原因如下:
1.症状不符。Kosminski的症状包括幻听、担心被人吃掉(划重点),我们不排除他有可能具有被害妄想症(毕竟小时候接受过性侵)从而从意识上为了保护自己来杀害那些女人(这个地方等下再讨论)。但是一个担心被人吃掉的人,你们觉得有自信或有魄力干出这一连串的杀人事件然后寄给警方这样一封逻辑清晰大胆嚣张的信吗?我觉得……有可能啊,说不定人家还有精神分裂症呢~就是没检查出来(摊手无辜翻白眼,md,这就是老案子的bug,死无对证)。
2.工具。Kosminski是个理发师,我觉得如果是我作案,我肯定会选择理发刀或剃须刀犯案。为什么?第一方便携带,第二用的顺手。但是jack没有这么做,他用的是斧子和小长刀,我觉得如果是Kosminski作案的话,那么唯一能解释他选择用此类凶器的原因只可能是,杀人不是他的目的,他的目的就是毁尸,毕竟理发刀力度不够,不满足切割肢解的的能力。但是,Kosminski毁尸的motive是什么呢?
3.动机。其实我之所以质疑Kosminski是凶手的最大原因是这个。Kosminski小时候接受过性侵,如果他真的是凶手的话,那么我觉得他的犯罪群体很可能不是妓女。因为你们想想哪个妓女愿意不要钱地去欺负人家小伙子……毕竟她们也要钱生活啊!每天拉客户都来不及,何必便宜小孩子,又没技术又没钱……(咳咳,论事论事哈)。所以,我猜测如果Kosminski真的是凶手的话,他的犯罪对象很可能就是醉酒的女人,毕竟喝醉酒的妇女要是真的想变态欺负小孩子……还真的是很有可能的……然而,这一点只是猜测,我们谁都不知道他小时候是怎么回事。但是,我觉得不是Kosminski。因为五位被害者的身份共通点都非常明确。
(1) 所有被害人都是社会最底层的廉价妓女,除了玛丽·凯莉外都无固定住处。
(2) 多数被害人都曾结婚并育有子女,后来都脱离家庭而混迹伦敦东区,并且都有同居人。
(3) 所有被害人都有中到重度的酗酒问题;酗酒也常是这些被害人离开家庭的原因。
(4)除了玛丽·凯莉一案外,其余各命案的死者在尸体被发现前一两小时都曾有人目击还在街道上活动,并且都已酒醉。
(5).除了玛丽·凯莉一案凌晨三点许有邻居听到一声女人呼救外,其余命案虽然案发地点都离通衢要道不远,附近也多有住家,命案发生时却似乎都悄无声息。
(6)警方认定命案死者生前皆未有强烈挣扎的迹象。
(7)每一起命案发生前三十分钟到两小时内,都有证人目击死者和一年纪三十开外、结实、相貌端庄、留须戴帽的男子交谈。
而Kosminski的可能犯案群体只满足第三点和第四点。在我看来,Jack是个非常狡猾的人,而从第七点看来,他的举止是非常典雅的。那么这个犯罪侧相就不是Kosminski。Kosminski是理发师,收入不高,他是否有钱能准备这套像样的着装,而且能在半年内频繁招妓呢?而且,由于他的精神病史以及怕人的性格,他又如何能在人前装作很端庄大气并保持礼仪呢?如果你们说,他有本事在人前一直伪装自己,那么我觉得以他的演技也不见得一直当个理发师了。
由此可见,我提出以下假设:
1.凶手不是Kosminski。那么他的精液为什么会在被害者的围巾上,而犹太人证人不愿出庭指正就会成了不解之谜。莫非他是目击者,而在凶手离开后,精神不正常的他想对尸体进行二次伤害?毕竟他害怕人,可能是发现被害者已死才敢靠近做点坏坏的事?
2.Kosminski是凶手……之一。我觉得以他的智力及精神状况,很有可能第三封from hell的信是他写的。但是他是如何知道前两封信的内容的呢?莫非当时警方没有封锁消息,而报纸对事件的报道在一定程度上刺激了Kosminski?而他又为何留下围巾来预示下一场杀戮的时间呢?
3.Kosminski就是凶手,而且一直只有他。如果这真的是真相,那么我严重怀疑他有多重人格,才会导致前后三封信的笔迹不同。但是,这无从考证。
从上看出,我其实偏向于第一或第二种猜测,但是无法否认,每种猜测都有它的漏洞。事情已经过去一百多年,也许真相我们永远无法知道,但是我不希望仅通过DNA检测,就结束了对该案的继续调查。这段可怕的历史说的不完整,至少对我来说不make sense。欢迎小伙伴提出其他的奇思妙想,也期待你们的随时反驳。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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