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日战争中的皇协军部队状况如何?

抗日战争中的皇协军部队状况如何?

译自土屋光芳:不打仗的军队——关于汪伪军特质的考察

(原文为汪政权军,全改伪军)

军队创设(“建军”)的背景与目的

1938年12月18日,汪精卫从重庆出逃,于同月29日在河内向国民政府发出呼吁停止战争、实现“和平”的通电(即所谓的“艳电”)。此后,汪精卫等人陷入了连自身安全都难以保障的境地。通电发布后,蒋介石采取了软硬兼施的策略。在香港,作为和平运动初期据点的《南华日报》因刊登了这封“和平”通电,主编林柏生(1902—1946)于1939年1月17日遭到暴徒袭击,身受重伤。另一方面,蒋介石于2月中旬派遣原改组派的谷正鼎前往河内,向汪精卫表示“发表国事言论随时欢迎”,但同时警告“若前往上海或南京另立组织,必将被敌人利用,导致严重后果”。谷正鼎劝说失败后,戴笠派遣的军统暗杀队于3月21日袭击了汪精卫在河内的住所,但未能成功,汪的秘书曾仲鸣不幸成为替身而身死。

这一事件彻底断绝了汪精卫等人停止“和平运动”、流亡法国等地“静观事态”的选择。另一方面,日本政府决定实施“救援”行动。此次行动的成功不知该说是幸运抑或不幸,之后,1939年5月,他们将“和平运动”的据点转移至上海,并在此启动了“政权建立运动”。对于这一“和平运动”方针的转变,不仅中国“和平工作”的关键人物高宗武批评此举损害了汪精卫运动的独立性,有趣的是,如今还揭示出“日本方面的许多当事人对此并不十分积极”。

就这样,汪精卫等人的“和平运动”自1939年5月起,以周佛海为中心,在上海这一新据点展开了“政权建立运动”。首先,汪为了确认近卫首相于1939年1月辞职后日本的政策——至少是对政权建立的支持——于5月底赴日,并于6月底返回上海。另一方面,汪抵达上海后,立即将自身的安全护卫委托给日本宪兵,这对“和平运动”显然是不利的。为了确保自身安全,建立武装组织成为当务之急。周佛海为此将活动目标集中在以下三点。第一,他利用过去的人脉,特别是通过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调查统计局(“中统”)等渠道,努力集结更多人员。第二,他将已经反叛军事委员会调查统计局(“军统”)并投靠日本的李士群和丁默邨纳入和平运动,成立了中央执行委员会特务工作总指挥部(“特工总部”),并让他们负责“反恐工作”,这成为汪政权独立秘密警察的基础。第三,为了筹措活动经费,他让特工总部开设赌场和妓院等场所。

李士群与丁默邨成功策反了重庆国民党的上海市党部,为恢复上海治安立下功劳。1939年8月28日,汪派召开了国民党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开始为建立中央政府做准备。进入11月后,汪派在日军占领下的上海开始了与日本的和谈(即“内约谈判”)。考虑到“重光堂会谈”中日本提出的谈判草案是由兴亚院起草的,谈判并未朝着中方所期望的“日军撤兵”方向发展,而是进一步要求中国承认“日本的权益”,这并不令人意外。兴亚院于1938年12月16日成立,作为首相直属的“拥有省厅级别权限”的国家机关,其目的是为了推进战争而“推动中国占领地的行政工作”。尽管“内约”谈判最终于1939年12月30日以《日华新关系调整要纲》的形式达成协议,但在签署前夕,中方两位“和平工作者”——高宗武和陶希圣逃往香港,并在《大公报》上公开了兴亚院的草案。关于高、陶二人为何脱离,以及他们如何判断自己将成为“汉奸”的,笔者已另文基于二人的回忆进行了探讨。简而言之,对陶希圣而言,“内约”谈判的签署;对高宗武而言,南京政权建立的决策,分别成为他们判断自己是否“傀儡”的底线。

那么,汪精卫为何认为有必要建立军队呢?早在1938年11月中旬的上海重光堂会谈中,中方代表就提出了“在云南、四川等未占领地区建立新政府并组建军队”的计划。然而,汪精卫逃离重庆后,其“和平运动”未能获得预期中军人的支持,这一非占领地政权的构想最终失败。尽管如此,汪精卫仍决定继续推进“和平运动”,这意味着他只能在日军占领区建立政权。那么,是否有可能建立一支独立自主的军队呢?尽管这种可能性显然微乎其微,汪精卫等人为何仍坚持认为有必要建立军队呢?汪精卫在河内对前来“营救”他的日本军人提到,建立军队是其政权构想的一部分。那么,在占领区建立军队的真正意图究竟何在?

首先,既然要建立新的中央政权,就必须将日本军队占领下已经存在且处于半独立状态的北平临时政府和南京维新政府纳入新政权之中。作为和平运动最初据点的香港,已经聚集了叶蓬(1894-1946,最终职务为武汉警务司令,失去职务后自荐)和杨揆一(1885-1945,日本陆军士官学校毕业,曾任南京军事参议院参议等职)。在和平运动中心转移到上海后,经过与北京临时政府和南京维新政府代表的会谈与谈判,一方面从南京维新政府接管了任援道的绥靖军,另一方面积极推动对国民党军等高级将领的“策反工作”。作为策反工作的负责人,分别指派了刘郁芬(1886-1943,曾参加1929年的反蒋战争)负责西北军、叶蓬负责湖北方面、鲍文樾(1892-?,曾任东北军参谋团主任)负责东北、藏卓(曾任南京军事参议院总务厅长、参议等职)负责苏北。此外,还聚集了郑大章(1891-1960,原西北军将领,曾任骑兵第三军军长等职)、萧叔萱(1894-1945,国民政府时期任驻日大使馆武官,1939年8月任国民党中央委员,1945年3月任陆军部长)、杨毓珂(南京军事委员会委员,但无实权)等人。此外,与汪派关系密切且在其指挥下的还有都鹏举(1903-1947,1941年7月任第一集团军总司令部参谋长,1945年1月任军事委员会委员,战后向蒋介石投降)、张岚峰(1940年5月任军事委员会委员,苏豫边区绥靖军总司令,后来的和平救国军第一军军长,1944年任第四方面军总司令,战后任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第三路军司令,1947年被人民解放军俘虏,1952年在北京战犯管理所病死)等人。

掌握新成立的汪伪军事实权的似乎是军事委员会常务委员周佛海。军事委员会委员长由汪精卫担任,周佛海和陈公博两人为常务委员,但汪精卫只是名义上的存在,而陈公博对军事并不感兴趣。此外,周佛海曾担任蒋介石侍从室副主任,与国民党军人有广泛交往,而且在汪政权中兼任财政部长和中央储备银行总裁,掌握着财政大权。然而,聚集在汪政权下的军人来源多样,包括南京维新政府的军队、投降的重庆政府正规军与非正规军、杂牌军等,可谓是一支混杂的军队。因此,1939年12月9日成立“中央陆军军官训练团”是必要措施,也就是说,急需通过教育这些军人,将他们打造成忠诚可靠、值得信赖的军队。

其次值得关注的是,对于汪而言,“建军的目的”非常明确。1940年1月2日,在“中央陆军军官训练团”成立典礼上,汪作为团长发表了题为“建军的目的”的演讲。其中提到,“中国的自由平等”是“革命的目的,建国的目的,同时也是建军的目的”。在这里,汪以国民党的历史和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为依据,阐述了军队创建的目的,同时批判了蒋介石的“抗日”政策,并强调了他们“和平”政权的正统性,这一点尤为重要。此外,为了适应国民革命的新阶段,1939年8月,他们独立召开了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提出了“和平、反共、建国”三大口号,并将其作为建军的目的。接下来,让我们详细看看汪对上述“建军目的”的阐述。

第一个“建军的目的”是“国民革命”的目的,即“中国的自由与平等”。追溯到1920年代中期以后的国民党及其历史,可以作如下解释:近百年来,中国之所以没有“自由与平等”,是因为中国处于“半殖民地”的地位。将中国推入半殖民地的是帝国主义和军阀。因此,必须打倒他们。在1927-1928年期间,革命势力在全国范围内扩大,军阀被成功打倒。

其次,自民国20年秋的“九一八(满洲事变)”之后,清除共匪与经济建设成为了新的目标。从民国21年至25年,国民政府致力于国内统一与对外和平,以“完成国家建设”为宗旨。在华北中日关系日趋紧张的1935年11月23日,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提出:“在和平尚未完全绝望之时,决不放弃和平;在牺牲尚未达到最后关头之际,决不轻言牺牲。”这一表述引自蒋介石的“对外关系报告”中的一段话。然而,仅仅一年后,西安事变爆发,人们不禁感叹:“谁能预料到独裁者会如此轻易屈服?”这里的“独裁者”即指蒋介石。

1937年,卢沟桥事变爆发,中国被迫开始抗战。普通民众和士兵付出了巨大牺牲,充分展现了民族意识。然而,既然战争是不得已而起的,就应选择适当时机结束战争。这一对日方针,国民政府此前称之为“一面抵抗,一面交涉”。早在1938年4月1日的临时全国代表大会宣言中,就已提出“我们的真正愿望是和平,我们的最终希望也是和平。只是我们所谓的和平必须与正义的和平相一致,且必须如此,才能对内实现自立,对外实现共存”。尽管高举“和平”旗帜,但“独裁者”(指蒋介石)为何要因任何理由放弃既定国策,无视本党最高机关的决议?汪精卫这再次对蒋介石提出了批判。

根据狂的说法,军队建设的目的从1920年代的国民革命到1931年9月18日的“九一八事变”(满洲事变)期间是“中国的自由与平等”,而1932年以后的则变为“完成国家建设”。在后一阶段的1935年11月23日,国民党最高决策机构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的宣言中,“和平”被确立为国策。然而,尽管蒋介石实施了“抗战”,汪却指责这一决定恰恰违背了国策。因此,汪主张起尝试与日本“和平”举措的正当性。

接下来,作为另一个“建军的目标”是“和平、反共、建国”。1939年8月,汪派在蒋介石的重庆政权之外,召开了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高举“和平、反共、建国”的旗帜,并强调这些目标与国民革命的最终目的——追求中国的自由平等——在宗旨上是一致的。关于“和平、反共、建国”与“建军”的关系,他们作了如下解释。

关于第一点“和平”,他反对“和平实现后就不需要建立军队”的说法,指出“应当明白和平不是空洞的言辞所能实现的,必须依靠实力来支持和平,只有这样,真正的和平才能确立”。对于中日和平,他明确表示:“经过此次决战,双方都认清了自己,也了解了彼此,中国无法消灭日本,日本也无法消灭中国。战则两败俱伤,和则共存共荣,这是中日和平的基点。”1938年12月22日近卫首相提出的三原则(善邻友好、共同防共、经济合作)与孙中山总理的遗嘱“以世界平等之民族联合,共同奋斗”是一致的,因此应与日本达成和平。他主张,和平实现后,中国作为自由独立的国家,理所当然地应拥有军事力量来保卫国家的自由与独立。

第二,“反共”也是建军的目的之一。“反共”的含义之一并非反苏,而是反对GC国际;另一层含义则是与日本进行“共同防共”。前者指的是国内的反对GC主义,不仅依靠军事力量进行反共,还需整合各种力量共同实施反共行动。也就是说,仅凭军事上的反共是不够的,必须结合政治、经济、社会等多方面的反共力量,才能彻底清除“共匪”,斩断其根基。在欧洲国家,即便存在GCD,也不会像中国那样在地方割据并发动叛乱,这是因为它们拥有民主政治。因此,中国在推进军事、政治、经济建设的同时,需通过民权主义改造政治,以民生主义发展经济,将反共的军事力量与所有反共的民主力量相结合。

后者的含义是国防上的反共。去年(1939年)我赴日与平沼首相、近卫侯爵、板垣陆相会晤,明白了“防共是防御而非侵略,防共绝不会引发战争”。如今,中国与日本已处于“同生共死”的关系中,比以往更加安全。因此,将军队从个人军队转变为国家军队,实现军队现代化以增强防共力量是可行的。前者的“国家军队”意味着“以国家为核心,军人视国家为一家,国家视军人如子女”。如此一来,“一切军阀与个人独裁的痕迹都将消失”。至于后者的“军队现代化”,现代化固然需要物资装备,但精神力量与组织能力同样重要,缺乏精神力量与组织能力,即便军队拥有新式武器也是徒劳。

简而言之,关于反共,演讲中提到:“国家的反共需要力量,国防上的反共也需要力量。此外,如果拥有反共的民主力量,那么反共的军事力量与反共的民主力量联合起来,才能完成国内的反共作战,并对外分担防共的责任。”

第三点“建国”也是建军的目的,而建军则是建国的手段。演讲中指出:“军队只有成为国家的军队和现代化的军队,才能承担起建国的任务。”

他在结论部分指出:“打破个人独裁的军队制度,确立国家化、现代化的军事力量。……在和平反共建国的奋斗中,完成国民革命,实现中国的自由与平等。”

综上所述,可以说汪精卫他们的“政权建立运动”主要有两个建军目的。其一是吸收现有的北京临时政府和南京维新政府,这是当前的目标。其二是对汪精卫而言,为和平运动提供正当性。前者是新中央政权成为占领区政权的必要之举,而后者与和平运动的正当化相关,其目的则更为重要。

首先,他主张从1920年代的国民革命到1931年的九一八事变为止,建军的目的在于“中国的自由与平等”,而1932年之后则是“完成国家建设”,并根据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的决定,将目标改为“和平”。因此,他声称自己的政权是“正统的”国民党政权。

1939年8月,经过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的决议,建军的宗旨被确定为“和平、反共、建国”,并指出宣传和普及这些目标是军队建设的核心。值得注意的是,他们并未强调要成为“自立且独立”的军队。其原因或许在于,如果建军的目的追溯到国民革命时期的“中国的自由与平等”,那么与日军的驻留显然存在矛盾。因此,他们试图通过“反共”来为日军的驻留提供正当性。根据他们的解释,“反共”包括国内和国际两个方面,特别是后者,即国际上的“反共”。他们认为,既然与日本在“共同防共”上达成一致,双方就处于“同生共死”的关系中,因此日军的驻留并无问题。然而,这种逻辑是否对抗日战争中的中国人具有说服力,实在令人怀疑。另一方面,“建国”是建军的目的,而建军则是建国的手段,主张中国军队应实现“国家化与现代化”。这一主张相较于1930年左右的“反蒋战争”时期,进一步推进了将“个人军队”转变为“党的军队”的观点,认为有必要将军队转变为对国家忠诚的军队(即党的军队国家化,“国军化”),并推动军队的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