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占压财政存款或资金是指财政部门、国库机构或金融机构违反国家规定,滞留、延迟上缴或拨付应当及时处理的财政性资金的行为 。该行为违反了国家财政资金管理规定,主要法律依据是《金融违法行为处罚办法》和《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 。针对财政部门、国库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处罚依据是《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五条 ,针对金融机构的处罚依据是《金融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第二十二条 。
2025年8月,安徽长丰农商行因此类行为被警告并罚款299.9万元 。2026年以来,此类违法行为高频出现,中国人民银行已对多家银行下发罚单。例如,招商银行合肥分行、光大银行合肥分行、中国银行海南省分行等均因此被处以罚款 。此外,中国建设银行黄石分行 、湖北通城农村商业银行 、中国银行深圳市分行 、苏州银行 、招商银行上海分行 、中国农业银行阿坝分行 等机构也因同类行为受到处罚。据企业预警通数据统计,2026年以来(截至披露日期)已有54张开向银行的罚单中涉及此类违法行为,被罚机构类型涵盖国有大行、股份制银行、城商行、农商行及农信社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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