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开募捐是慈善组织基于慈善宗旨,通过公开场所或平台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募集财产的活动,其全过程需符合公开透明原则。
根据《慈善组织公开募捐管理办法》,依法登记满一年且满足内部治理、财务制度等九项条件的慈善组织可申请公开募捐资格。法定募捐方式包括设置募捐箱、举办公益活动、通过媒体发布信息及互联网平台募捐。不具备资质的组织或个人需与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合作开展募捐,并由后者全程管理款物。募捐方案需包含目的、时限、成本预算等要素,根据民政部等部门的规定,年度募捐成本不得高于前三年捐赠收入平均数的百分之三,且涉及本组织场地设备和工作人员的费用不得计入募捐成本 。跨区域活动需向活动地民政部门备案。信息公开要求活动结束后3个月内全面公开款物使用情况,募捐周期超6个月的项目需每季度披露进展。
2016年,相关部门联合制定了《公开募捐平台服务管理办法》。202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修改,民政部等多部门印发了修订后的《公开募捐平台服务管理办法》,自2026年5月1日起施行。此次修订增加了对平台服务提供者的管理要求,调整了个人求助相关内容,并规范了部门名称表述。修订后的办法要求网络服务提供者提供个人求助网络服务时,应当遵守《个人求助网络服务平台管理办法》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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