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府三司制

二府三司制

二府三司制是宋代实施的中央政治制度 ,通过将政务、财政、军政分属不同机构,实现权力制衡以加强君主集权。其核心为宰相保留行政权的中书门下(政事堂、东府)、执掌军务的枢密院(西府)合称“二府” ,财政则由盐铁、户部、度支组成的“三司”独立掌管,三机构互不统属,直接对皇帝负责 。二府中,政事堂长官是平章政事 和参知政事,枢密院长官是枢密使、枢密副使;三司的最高长官为三司使,号称“计相” 。在军事上,枢密院与统辖军队的三衙相互制约,枢密院有调兵权而无统兵权,三衙有统兵权而无调兵权 。

该制度在宋代历经调整:元丰改制后以尚书左、右仆射为宰相;政和年间改仆射为太宰、少宰;建炎年间合并中书与门下二省,乾道八年最终确立左、右丞相制,废除虚衔官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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