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郡县制指秦朝在公元前221年统一六国后,为加强中央集权而推行的地方行政制度,以郡县制取代了此前的分封制 。秦始皇采纳廷尉李斯的建议,在全国范围内设立郡县,由中央直接任免地方官员 。
郡县制起源于春秋时期,形成于战国,秦在统一进程中已在部分新征服地区设郡 。统一后,针对采用分封制或郡县制,丞相王绾与廷尉李斯曾发生争论。秦始皇最终决定全面推行郡县制,初分天下为三十六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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郡县制指秦朝在公元前221年统一六国后,为加强中央集权而推行的地方行政制度,以郡县制取代了此前的分封制 。秦始皇采纳廷尉李斯的建议,在全国范围内设立郡县,由中央直接任免地方官员 。
郡县制起源于春秋时期,形成于战国,秦在统一进程中已在部分新征服地区设郡 。统一后,针对采用分封制或郡县制,丞相王绾与廷尉李斯曾发生争论。秦始皇最终决定全面推行郡县制,初分天下为三十六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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