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期看了一本正厅级干部的书,体裁是工作笔记一样的回忆录,内容是回忆了她在某农业大市做主管农业副市长时期的大事小情,书写的不错,很有可读性,里面有三件事我印象很深刻。
第一个,她工作一年后,拿着一年攒下的钱,和借同事的100块钱,去给她母亲看病,她母亲的病之前因为穷困已经拖了好久,她说当时100块钱很多,她一辈子忘不了这个借给她钱的同事。她母亲住院后,需要输血,当时具体的输血政策她没说,但就是需要她先献血400CC,她很瘦小,献了300CC后医生不抽了,这时候她年幼的弟弟也赶到了医院,说抽他的,不能抽姐姐的了,她觉得弟弟还是个小孩,正在长身体,就要医生抽她的,姐弟俩互不相让,在医院里抱头痛哭,医生最后没办法,说我去申请申请,剩下的免了吧。
第二个,她当了领导干部后,她母亲说你要清清白白,我不拖你后腿,结果几年下来,过年都没几个人去她母亲那里拜年了,因为她母亲只要是亲戚乡亲们想通过她去跟她女儿说事,老母亲一律挡下来,什么情面也不讲,久而久之,都觉得她们一家不近人情,就干脆不走动了。
第三个,是她工作中的事,为了给当地农产品打通销售渠道,她带队去了日本,几番辛苦谈成后赶紧的回国,她说很多同志都是第一次来日本,想看看日本皇宫,也没看成,她心怀歉意。还有一次她南下深圳对接销路,说她这次专门拿出一天来,请同志们在深圳好好的玩了玩。
说这三件事,是想说在某个氛围内,人可以好好工作,也未必没有成就,也未必存着坏心。但同时一些现在看来违纪违法的事,比如当年普遍的公款旅游,是可以毫无顾忌的、一点也不觉得这能有啥的不对的、写在书里光明正大的出版的,因为但凡她有一点顾忌,总不会自己写到书里,同时把关的编辑也觉得这不算啥事。
你在知乎上问公务员副业,就好比当年的公款旅游,不是没规定,而是没人管,也不是永远没人管,而是现在没人管。
总的来说,公务员搞副业这个行为,自己担自己的责任,自己做自己的选择,没有统一的答案,有开个滴滴就被处分的,也有利用职权之便入股矿山捞了十几年钱然后暂时还没被处理的。
你可以自己拿捏中间的界限,找各种各样的例子和文件,但同时也要知道,当一天公务员,是吃胡萝卜还是挨大棒,自己都说了不算,总是人家说了算,你的理由能说服自己,最好也能说服组织部门和纪检部门。
上面提到的那个正厅级干部,她已经落马了,判决书还没有看到,具体的犯罪事实我还不知道。但或许就是从曾经大家都这样、甚至自己觉得可以写到书里的公款旅游,开始放松警惕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