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设定受益计划中的“资产上限”?

如何理解设定受益计划中的“资产上限”?

资产上限是什么意思呢。

其实应该从实务反过来理解准则。

设定受益计划往往是通过建立独立主体(信托基金)来进行的。那么在企业与信托建立的协议中,就会对未来企业多缴存的资金的退回,和基金投资收益的分配作出安排。比如,企业通过设立投资基金实施设定受益计划,那么就要聘请专业的基金经理,往往企业会和基金经理之间签订协议,投资收益在企业与基金经理之间按照1:1分配,那么企业就不能享受全部基金投资收益。而这部分受到类似协议限制的“资源”就是“资产上限”。

重新说一下,我感觉我还是说麻烦了。设定受益计划所有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设定负债的现值是净资产,企业正儿八经将来能从净资产中获得的经济利益就是资产上限。因为各种协议条款,法律法规可能导致企业不能获得全部的净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