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整理下写给同行的书单,撰成此文:
第一篇文章《给师妹推荐的书单》
下一届格格子师妹说,今年庭审分案调整,突然要办物权相关案件了,故求推荐物权相关的业务书籍。想来她经历了合同、破产、离婚、建筑工程案件,而下又进入了物权——正是神仙年华、挂挡速飚的时候。行文调侃之间不由想起今天《行政处罚法》修订而导致朋友圈刷屏,有同行吐槽说,搞法律真是天选之子啊,因为经常要受到天降惊喜。
然则惊喜是惊喜,学习还需要继续,古语“黄沙百战穿金甲”是谓,遂当生无所息。
闲话少叙,本书单书籍基于身边一线办实务案件的诸多朋友历来推荐和笔者本人阅读,故而却有几分可参考性,或可权为一览,以求开卷有益。
笔者按:因为目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下称《民法典》)的物权相关法律条文实际上与原《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下称《物权法》)一脉相承,从内容而言,物权编的主体沿用了原《物权法》的大部分内容,并在其基础上以现实问题为导向修改、添加了部分条文。故而一些原基于《物权法》写作的书籍依然可用。本文行文推荐书籍将在原有和新增变动之间战术穿插,以求尽量全面而毋得遗漏。
因为这本书本身基于《民事案件案由规定》规定的侵权纠纷类型为轴,故而可按图索骥,重点可看本书十三章、十四章的物件损害责任纠纷热点问题裁判标准与规范和物权侵权责任纠纷热点问题裁判标准与规范。试以手头本书所涉某一章内容为例:
在相邻关系中,损害赔偿请求权如何认定?
相邻关系只是因为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要求一方对另一方提供必要的便利。而另一方因为提供便利,将使其所有权受到限制。相邻关系本质上只是权利的限制或延伸,并没有使一方获得独立的物权,一方获得便利也不会使其享有独立的权利。在一方因其过错而侵犯另一方不动产权利时,在性质上仍然属于侵害不动产所有权的问题。笔者认为,相邻权既然不是独立的物权,不能产生独立的物权请求权,不能单独以相邻权受到侵害为由要求提供救济,而应当以不动产物权受到侵害或者妨害要求提供救济。
因相邻关系而发生的纠纷,如果双方之间事先存在合同约定,或者在建筑物区分所有的情况下,业主的管理规约对其作出了明确规定,可以依据违约进行处理。一方可以向另一方提起违约之诉。但是,在没有合同约定的情况下,因侵害相邻关系的纠纷,受害人可以以其不动产权受到侵害为由,分别主张侵权的请求权和物权请求权。受害人可以在这两种权利之间作出选择。如果因为一方给另一方不仅造成妨害或危险,而且也造成了损害,受害人可以同时主张物权请求权和侵权请求权。
严格地说,在相邻关系纠纷中,适用物权请求权和侵权请求权是有差异的。侵权请求权是在侵害了相邻一方的权益,而且造成了损害的情况下才产生的。
基于相邻关系纠纷所做的实务研究由此可见一斑,相对其他书而言,因为是基于问题导向,所以即使这本书相对比较旧,但对于办案还是非常有帮助的。
另外上午和北大出版社编辑老师聊天,她基于比较研究的角度推荐她们社的《德国物权法案例研习》(第4版),所谓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岂不见社科院民法博士方向理论上也会给推荐拉伦茨的《德国民法通论》和孙宪忠的《德国当代物权法》。
关于实务中经常发现案由与裁判依据不相对应,由此溯源发现的就是发生在当事人身上的同一个法律事实,能被不同的请求权规范所涵摄,从而产生不同的请求权。举个例子关乎物权请求权涉及《民法典》物权编的“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物权的保护”“占有”等章,然而关于物权请求权的对应案件又有可能跟侵权请求权相竞合,故而这类带有理论性的书籍对于厘清案件背后的概念非常有帮助。另外按某北京法官Y的意见,可以按以下书单再行按需取用,毕竟这些都是社科院民法类方向博士的主要参考书目。诸如史尚宽著:《物权法论》,法大出版社2000版;孙宪忠著:《论物权法》,法律出版社2001版;孙宪忠著:《争议与思考:物权立法笔记》,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版。
也有实务专家认为这类的书籍比较浅显,但是个人认为对于需要熟悉物权编对应案件裁判的读者是有帮助的。
就权以系列书籍的所有权卷为例,基本从所有权基础问题、所有权权能及限制、所有权的变动与权利保护、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等展开专题性研究。譬如所有权的变动与权利保护部分,就展开了不动产权属证书的效力与异议救济、占有改定成立要件的认定、物权确认请求权的适用限制和被执行查封财产的权利确认等专题。其他的用益和担保也如此例,有一些刚入门的法官和律师认为这系列书在明晰裁判标准和引导正确处理案件是有一定帮助的。
笔者按:如前文所叙,物权编的主体沿用了原《物权法》的大部分内容,并在其基础上以现实问题为导向修改、添加了部分条文。具体而言涉及物权编第十四章第366条到371条整章新增编写了居住权,民法典物权编新增了第282条解决共有部分收入权属问题(举个例子,笔者最近研究的北京金隅凤栖家园《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预售合同》里关于约定屋顶或外墙使用权归开发商所有恐有风波,由此将带来将不仅仅是显失公平的案件纠纷,而是一系列商品房和共有产权房诸如屋顶外墙上悬挂的广告展板和小区电梯里展现广告展板或流动播放的视频广告收益的收益权收入归属问题,此文纯属书单,不赘述,可参见笔者之前的行文《 如何看待金隅凤栖家园预售合同的霸王条款?共有产权房真的是施舍吗?》),再比如民法典物权编改动的物权保护条款“延长遗失物无人认领导致国家享有所有权的公告时间”“抵押权追及效力”“房屋所有权人的隐私”等。这些新增和变动可能需要读者进一步关注最新裁判动态和理论研究,由此才能跟上民法的光辉。
第二篇文章《2020读过的书》
上午刑庭李法官告诉我,通过窥视我微信朋友圈买了本书(即好友法山 @法山叔的新书《进击的律师》),读时觉得大有趣味。接下来聊天的时候,李法官顺手问起我2020年都读了什么,或可再推荐给她一些有意思的书。我回答说,恰好在写2020的书单,那么就不妨回应旧友,也顺便记录去年的阅读历程和体会,且罗列如下:
读《浙江文学史》,从浩如烟海的文学史料的开掘、爬梳中寻觅文学历史演进的踪迹是一件有趣味的事情。都说江浙之地人物渊薮,那么这种文化鼎盛源自何时,其实通过阅读找寻历史的印记,就如同早些时候读《寻找法律的印记》一样,溯源而上,顺流而下找寻痕迹,是一件非常令人感到愉快的事情。所读的除《浙江文学史》之外呢?前年十二月天气寒冷,某日郑州执业的孟梦来京出差,我们约在门框卤煮见面。他一边火急火燎地往嘴里扒拉小肠大肠,一边从包里掏出两本明清朝代的《传膳啦!》递给我。嚯!总算是懂我爱好美食。故而逼近新年的时候,睡前总免不了断断续续地看完这两本古代的美食书——然而梦里面也总是闪动扒羊脸、烧羊杂等一系列好吃的影子。
因为回北京较早,那时候也算是要开始居家办公。习惯了在食堂或者外面吃饭的我,免不得研究研究如何做菜养活自个儿,所以也看了不少菜谱的书。自然纸质书是提及不得(疫情期间刚开始物流受影响,市区图书馆也不开放),基本上都是在kindle上看的——由此画画写写记录下不少笔记,譬如袁枚《随园食单》和汪曾祺的系列散文也就边学边做,陆陆续续地在北京经冬雪未消里看完。自然,提及菜谱,更有实操性地是《四川烹饪》,算是读的有滋有味,由此还按图索骥,照葫芦画瓢做出了“色香味俱全”导致微信朋友圈一百来个赞的麻婆豆腐了哩。
工作上,安理律师事务所的王海青律师相赠新作《公章法论:原理与案例》,因为公章使用范围广阔,从企业印章的效力问题与风险管控等角度出发探究都令人心旷神怡,所以疫情期间居间办公有认真地研读这本书,借海青律师这本大作专门下功夫研究了下涉及表见代理的公章法律问题。
@叶佳桐 老师送我一部《巫师3》,而后投入在游戏的研究考证(譬如尼弗伽德一系列法规,跟史宇航律师有聊及,仔细说游戏里面的文本也算是书单阅读的范畴,投射了一些欧洲的古代法规),所以其实在游戏方面投入了一些时间。业余时间则看清代吴其濬的《植物名实图考长编》,一则是基于个人兴趣,另外则是因为登山的时候蹲下来观察花花草草总能有用得上的机会。
垦丁律师事务所的麻策律师送了我一本他新出版的《网络法实务全书:合规提示与操作指引》,概属于涵盖互联网产品合规实务的“技术中台”的书籍,当时恰好研究的业务跟数据合规略有一点点相关,所以慢慢读,何尝不是一场盛宴。睡前读了一些历史书《山中的六朝史》、《小腆纪传》,又重新读了一遍顾诚《南明史》,边看书边喝酒,几乎浇不灭胸中块垒。感叹山中何所有,江上多白云,月末读完山中的六朝史的砖石碑刻,对陈彦良先生的《币制兴衰四百年——魏晋南北朝的通货膨胀与紧缩》有了更深体会,开始做《币制兴衰四百年》的收尾工作,感慨草蛇灰线里面所隐藏的历史主线不会被时间长河所冲刷。写“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相关训诂文章,查询《通典》和重温《孔子家语》。写白居易卖炭翁训诂散文,读《中国工艺美术简史》和《白居易集笺校》,散文曰:即使诗歌来源于现实加工,但绝非诗人的捏造。因为历史上的事例绝不是孤然的,总有人记录这些社会现实阴暗面。
记不得是北大出版社的朋友关依琳什么时候主持设计出版了一本《谈颜论色》,故而也就购入,随着美国学者卡斯坦和英国画家法辛经历了一场色彩之旅,思维在达盖尔的旗帜下集结。自然笔者职业之外还是个喜欢摄影的,由此喜爱阅读这类书籍也不足为奇。搭车顺手购入《汉诗音注》、《汉诗统笺》,随手翻翻,但直到21年年初尚未读完,睡前做几处笔记,闲情逸致也是安慰忙碌心灵的灵丹妙药。月末,人民法院报和最高法赠民法书籍,苦于部头太大,几乎翻了几十页就放在手边做工具书了。写文章研究避讳“弄璋之喜”顺便读《黄本骥集》和沈德符《野获编》及其续编,查了下工具书《明史》胡美传和赵翼《廿二史劄记》。
《民法典》正式颁布,重心偏移向民法典研究,按照于泽辉师弟他们任职单位北大法宝的公报版民法典做了资料复印用于平时研究(写写画画做笔记),又购入师兄张松博士所推荐的精装版《民法典》用于收藏。购入师兄许胜峰律师的《企业破产法注释书》(一直没看)。基于民法典学习研究写了几篇文章做了些笔记。写古诗十九首赏析散文,读《昭明文选》和施蛰存《唐诗百话》。写唐代散文,查询《唐诗品汇》,评论曰:“若对唐诗的发展阶段有所了解,则不可不谈四分法。元学者杨士弘选《唐音》的时候,分唐诗为三:始音,正音,遗响。由此延伸出唐诗发展阶段之四分:唐初,盛唐,中唐,晚唐。明初研究唐诗,写下《唐诗品汇》的著名学者高棅对此说道:今试以数十百篇之诗,隐其姓名,以示学者,须要识得何者为初唐,何者为盛唐,何者为中唐,为晚唐。”
朋友圈刷到沈洁同学的《对九民纪要债权人向破产终结企业相关人员追责规则的理解和适用》,拍案叫绝。然而这不算书籍,七月读完19年 @温煦律师送的《JINGSHI PHILHARMONIC SERIES》(古风西韵感受音乐之美),评论曰对瓦格纳和歌德有了更深了解,刷了些古典乐,真是夏夜的丁香香气。读完笔记小说《茶余客话》,间做笔记和评论,发现明代的商标权与企业商号权纠纷。
参与北京城市垃圾分类志愿者每周一日值班,在涂满风油精防蚊虫叮咬的夜晚打开手机看小说《黑暗血时代》,感叹天下飘火这书写了十年还没写完,笔者从还是读书的学生一直读到现在还没完结,但是渐欲迷人眼,的确臻入佳境,越来越吸引人(就是不知道什么时候写完,好像目前刚到主角楚云升渐入佳境,估计才写了三分之一,作者填坑又挖坑,判断这本书后续会封神)。和同班同学志宇迎接楼哲来京执业,同届相见相顾一笑,怒吃北新桥脍炙人口的烤肉。席间聊及所读书籍,还是在研究《民法典》,做了一些笔记和研究书稿。查询王泽鉴先生天龙八部,为写为第三人利益合同文章做准备。
写关于秋天的散文,查询工具书《全唐诗》,评论曰:宫、商、角、徵、羽为音乐中的五音,《礼记·月令》孟、仲、季三秋皆云其音商,素秋则又有素商的说法。同时,音乐的律吕往往统称,商所以为音律。又,古人以四季与十二律相配,因称秋季为秋律。再,王琦注解说:孟秋之月,律中夷则;仲秋之月,律中南吕;季秋之月,律中无射。以秋月为秋律本此。比如唐代诗人孟郊(春风得意马蹄疾那位)写了首诗《奉报翰林张舍人见遗》说:百虫笑秋律,清削月夜闻。这里的百虫笑秋律也就是虫子们嗤笑秋天的意思。故而素秋、素商、秋律皆是秋季的意思,而古人好创造词汇,则素秋与秋律合而为之,以五音之商为连结,就成为素律。
文森饮酒时赠我《有茶气》与《茶之书》,两本小书读起来很像当时季节,隽永留痕,清雅而有禅意。重温黄裳先生《榆下说书》,想起三月写的评述:黄裳家屋后的那株大树曾被他误认为是榆树,文人好以房前屋后草木命名书斋或著作,故曰:榆下。这里有个好玩的事情,实际那棵树上并不是榆树,而是枫杨。黄裳曾将此事写入信中发给俞平伯,俞平伯回信说他也错认家中榆树为槐树,俞平伯既有三槐之作(《古槐梦遇》、《槐屋梦寻》、《槐痕》)。《榆下怀人》、《榆下说书》、《榆下杂说》也属此误。
读完《币制兴衰四百年》,发朋友圈书评:这本书想起来就抽空慢读,到今花了一年多时间才看完。感慨尤多,一切政治和战争史的背后都是经济史。由货币探微,三国晋南北朝的兴衰都与货币息息相关:由五铢到直百五铢,乃至出现荒谬的大泉当千,这实则是国力的此消彼长。读史既有纵横,于纵则《万历会计录》知明兴衰,近则金圆券何论?论横则当代数国不胜枚举。前事不可忘,然人事代谢恐怕犹不可谏。金娜于开明书局赠我埃默里斯的《简朴的哲学》(尚未拆封阅读)。购入《新雅中国史八讲》阅读至汉魏一半,购入詹姆斯《新史学》尚未开始读。
收赠 @赵丹喵新作《不负热爱》和@法山叔新作《进击的律师》,两本书皆翻阅浏览,顺手在朋友圈发了简略书评。精力放在工作总结上。业余时间收尾《张居正直解资治通鉴》,看至太宗一节。购入《聚焦思维规则的法律方法研究》,读个开头。读尼尔·波兹曼《娱乐至死》,在朋友圈发书评:文字鼓励持续的思考,影像则鼓励跳跃的欢愉。不由想起从web端的文字到app端的短视频,又是一次历史的回环复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