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每个月都已经缴纳了,为什么年收入超过12万还需要再次申报?

个人所得税每个月都已经缴纳了,为什么年收入超过12万还需要再次申报?

个人所得税属于地税征管,各个地区可能略有不同,但据我了解,大体上每月申报都是综合申报和明细申报两块,一个是缴纳总额,一个是申报每人的明细,就算你收入低到不用缴税,也应该申报明细。

本人从2003年开始接触个人所得税,当时申报个税只填写一个总额即可(可能需要分税率填,也可能不需要,记不清楚了),另外还需要提交一个“重点纳税人明细”,一般就是单位的负责人的明细。

又过了几年,就要求不光要在网页上申报一个总额,还必须分税目、分税率填写,同时要求纳税单位用另外一个单独的软件提交全员全额收入明细。如果当月用软件提交的明细合计与网页上申报的总额不一致,那么就算是当月的申报工作不成功。

就在去年,地税机关把网页上申报总额和单独软件提交明细两个动作合并到另一个新开发的系统中,纳税单位在提交明细的同时,就生成了申报记录,同时可以直接银行划款缴纳税金。

回顾一下这10几年个人所得税申报方式的变化,结合“破产姐妹”的那个帖子,我觉得我们最终的目标也是会像美帝那样,每月仍然按时申报,年终统计一下,然后多退少补。至于为什么现在要求12万以上的人申报,我认为可以套用一句小平同志的话:“先让一小部分人自行申报起来,最终达到共同申报的目的”。国家可能认为:每月平均1万元以上,属于中高收入群体,要着重征管这部分人的纳税。

以上都是来自在北京申报缴纳个税的一些经验和看法,有说的不对的地方,还请专业人士

指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