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朋友有义务满足男朋友的性需求么?

女朋友有义务满足男朋友的性需求么?

。。。。。。。。没有! 你什么时候有“义务”满足他的性需求?是在你和他有实际的商业交易的时候,他通过一定的经济支付向你购买性服务,你接受了他的经济购买行为,那么才可以谈得上“商业行为上的履行义务”。就算是结婚后的妻子,生育和性生活也必须是在妻子的自由意志下才可以进行,而无法强求的。未婚男女关系中强迫女方发生性行为也是强奸。

你不想,就不要发生。性行为本来就是应该在男女双方自愿的情况下才能进行的,该说不的时候就应该说不,否则只会让对方误以为他拥有你们性生活的主导权,就更加不容易在性生活中关心你的情绪和照顾你的性快感。既然你们两人都是爹生娘养的平等的人,哪有因为“我同意和你做进一步的了解和接触”就推导出“我必须无条件满足男性的性需求”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