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CMA——计量认证合格 (Metrology Approval Certification) 标志该标志仅适用于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凡要开展为社会提供公证数据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均需向有关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进行考核,经考核合格的机构,由有关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审查批准,颁发计量认证合格证书,并同意其使用统一的计量认证标志CMA,同时公布其机构的名称和检验范围。CMA标志下的编号由二部分组成,年号表示通过认证时的年份,编号表示该机构首次通过认证时的编号,且是唯一编号。如:2000量认(国)字(z0116)号,表示该产品质量检验机构于2000年通过计量认证,认证编号是z0116。
2.CPA—— (Pattern Approval Certification)标志CPA标志是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的专用标志。进口计量器具需经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授权的技术机构进行定型鉴定,定型鉴定的结果由承担鉴定的技术机构报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审核。经审核合格的,由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向申请人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并准予在相应的计量器具和包装上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计量器具型式批准的CPA专用标志和编号。国产计量器具的型式批准是指对计量器具新产品的型式是否符合法制要求的一种认可,经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发给的型式批准证书可作为全国通用型式,并准予在相应的计量器具和包装上使用计量器具型式批准的CPA专用标志和编号。CPA标志分二部分组成,前半部分的前二位数字为取得此证书时的批准年份;后半部分中第三位符号表示计量器具的类别编号,第四、五、六位数字表示批准的顺序编号(从101开始)。如:国家质量检验检疫总局1999年颁发的第166号力学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的标志和批准编号应如下所示: CPA 99-F166
